李貴春律師 作品

第451章丁山金融借款案一審和會見張小朵

  二0一0年七月五日上午,臨海縣農業銀行訴丁山金融借款案在臨海縣法院第五審判庭進行開庭審理。

  “江蘇星河律師事務所因欠案外人孫海人民幣三百萬元被臨海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強制執行。經查,該所無可供財產執行。經孫海申請追加該所合夥人丁山作為被執行人。被告丁山因懼怕法院執行其唯一住房,便以該住房抵押向原告借款人民幣一百萬元。現該筆借款已到期,被告丁山拒不還款,特向法院起訴,請依法裁判。”原告代理人王大發宣讀了起訴狀。

  “請被告答辯。”審判員李正賢掃了一眼坐在被告席上的丁山。

  “唉,我倒是想還款,可是現在我也沒有錢吶。我因家屬遭遇車禍死亡起訴何志一案,何志現在正在被執行,希望原告等何志案執行到位後再給錢。”丁山無奈地嘆了口氣。

  “現在被告丁山確實沒錢,原告能否寬限他一些時間?”李正賢問。

  “可以寬限丁山三個月,如果在三個月內不能還款,我們將依法拍賣被告丁山抵押的房產。”王大發應道。

  “被告丁山什麼意見?”李正賢又瞟了一眼丁山。

  “三個月時間太短了,我要求被告寬限我一年。”丁山苦著臉道。

  “那不可能,最多半年,如果被告同意的話,我們可以和被告達成調解協議,由法院製作調解書。否則就由法院依法判決。”王大發斷然地說道。

  “那好吧,王律師,半年就半年吧,謝謝你。也只能如此了!”丁山無奈的點了點頭。

  “好吧,請書記員和法官助理做好記錄,製作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由本院製作調解書,依法向雙方送達,現在閉庭!”李正乾敲響了法錘。

  ……

  濱江東明律師事務所。

  擺在阿蠻面前的是一份臨海縣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

  “……考慮到被告劉大豹的犯罪行為涉及傷害原告夫妻感情,本院認為原被告之間夫妻關係確已破裂。原告關於離婚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

  “關於子女撫養問題,原被告婚後生育兩名子女,以原被告各撫養一名子女為宜。”

  “關於原告提出的五萬元夫妻共同債務問題。被告劉大豹不予認可。該案可另行主張權利。本次審理不予理涉。”

  “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判決如下:

  一,准予原告和被告離婚。二,婚生兩名子女,原被告各撫養一名,長子由原告撫養,次子由被告撫養。撫育費各自承擔。

  三,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阿蠻粗糙的看了一遍問:“對這份判決,你們是什麼意見?”

  “判孩子由我們撫養是不負責任。我一個女人上哪裡去找錢來撫養孩子?嫁漢嫁漢,穿衣吃飯。我男人都進號子裡去了,我上哪去苦錢?”何中翠首先是怒氣衝衝的說。

  “因為這一點上訴恐怕希望不是很大。因為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管你是否有錢,你都有義務撫養子女。另外還有什麼?”阿蠻既解釋又發問道。

  “那就是我在電話裡給你說的那件事!”坐在旁邊的何中平補充道。

  “張小朵,你是否借錢給了原告?”阿蠻掃了一眼坐在自己辦公桌對過的一個姑娘。

  “當時我在艾寧回來,中翠姐說她家的日子實在是沒法過了,要找我借點錢。我就借了五萬塊錢給她,並且還打到了她對象劉大豹的銀行帳戶上。”張小朵說。

  “那你們當時是否向法院提交了銀行的打款記錄呢?”阿蠻又問。

  “事先我也不知道,所以也沒有提供。”何中翠是滿臉的懵逼。

  “中翠呀,開庭前我不是叫你找我們李主任幫忙的嗎?你怎麼後來自己去開庭呢?”何中平帶著埋怨的口氣說。

  “哥呀,你光說我上哪找律師費呀?”何中翠也是滿臉的委屈。

  “那你當時應該給哥說一聲啊。”何中平道。

  “這些話就別說了吧。現在即使打出銀行流水這個證據,也不一定是新的證據。只能上訴試試。如果上訴能成功的話,就不用另行起訴了,但如果上訴不成功的話,再由張小朵另行起訴吧。”阿蠻分析道。

  “嗯,那我們聽你的。那你現在有什麼事就和我小孩姨說一下吧。李主任。”何中平說完,就把話題移到了阿蠻的身上。

  “李律師,聽說你找我有事?”張小朵也用疑惑的目光望了一眼阿蠻。

  “艾寧市有個大老闆叫吳清順,你認識吧?”阿蠻問張小朵。

  張小朵一聽,臉色立刻變得煞白:“李主任,你說的這個人,我實在不願意提他,我都恨死他了!”

  “小朵呀,任何事情都要解決。如果不解決,就會像一個樹疙瘩那樣越長越大,最後肯定會危害這棵大樹。你想如果不解決這個問題,你的下半輩子就會背上一個沉重的包袱。”何中平在旁邊說道。

  “姐夫,我實在是不好張這個口啊。”張小朵雙手捂住了臉。

  “李主任也是個實在人,你就把情況如實的和他講講吧。”何中平又勸道。

  “那好吧,姐夫,我就聽你的。事情是這樣的……”張小朵就把事情的前後經過一五一十的向阿蠻講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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