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春律師 作品

第412章孔壯壯婚約彩禮案一審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孔壯壯訴孔芳芳婚約彩禮糾紛一案在臨海縣法院馬陵山派出法庭開庭審理。

  孔芳芳的父親孔老三就是在鄉鎮開個體商店的那位。曾經銷售麗達玲牌硬糖,批發給馬幼芹家辦喜事。

  江北農村有句土話,說媳婦找對象是籬笆門對籬笆門,木板門對木板門。

  孔壯壯的父親孔立民也是個養魚的專業戶。和孔芳芳家也算是門當戶對。

  開始經媒人介紹認識的時候關係也還不錯,後來因瑣事發生糾紛。

  “因被告孔芳芳提出解除婚約,原告孔壯壯起訴要求被告孔芳芳返還彩禮二十萬元。”阿蠻作為原告代理人提起了訴訟。

  “請被告答辯?”獨任審判員李正賢道。

  “被告沒有接受過原告的一分錢彩禮,原告純屬於胡編亂造。即便被告接受了原告的彩禮,也是原告先提出分手的,按照農村的農村的風俗習慣,男方提出分手的,女方不退還彩禮。”代理律朱正浩是個死磕派,他想來個一口咬死不認賬!x

  “請原告舉證?”李正賢道。

  “原告向法庭舉證銀行取款單一份,一次性從縣農業銀行取款十八萬元。另外申請媒人馬幼芹出庭作證。”阿蠻邊說邊將一張銀行取款單遞給了審判席上的李正賢。

  “請朱律師上來將原告的證據拿回去質證?”李正賢將那張銀行取款單推到審判桌的左前端。

  朱正浩走上審判席,瞅了一眼那張單據:“取錢屬實,但幹什麼用的?對證據關聯性有異議。換句話說,它證明不了取這筆錢是支付彩禮錢的!”

  “應原告方申請,傳證人馬幼芹出庭作證!”李正賢向值班法警揮了揮手。

  法警點了點頭,到庭外帶進來一個五十歲上下的紅臉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