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春律師 作品

第363章毛頭交通事故案二審

二00六年十一月五日上午九時,劉翠蘭近親屬及保險公司均提出上訴的毛頭交通事故案二審程序在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進行。

  “請上訴人發表上訴意見?”審判長江琪啟動了庭審程序。

  “肇事司機盜搶車輛,然後又將該車輛返還。其目的肯定是要用被盜車輛作為犯罪的工具。其處於一種心情急迫狀態,其並不存在遵守交通事故法規意識。從對方的行車軌跡來看,甚至有可能是故意製造交通事故,故此,對方應負此事故的全責,我方並無責任。”劉大權簡要陳述了其上訴的事實和理由。

  “肇事司機系犯罪行為人,其偷盜車輛本身就是犯罪行為,其使用犯罪工具造成交通事故導致的損失不應由保險公司承擔。”保險公司的二審代理律師何志也簡要地陳述了上訴的事實和理由。

  “二審期間,二上訴人是否有新證據向法庭提供?”江琪發問道。

  “沒有。”劉大權應道。

  “沒有。”何志應道。

  “下面進行法庭辯論,請雙方圍繞爭議的問題發表辯論意見?”江琪道。

  ……

  星河律師事務所何志辦公室。

  “何主任,我們的官司輸了,下一步該怎麼辦?”孫榮憂心忡忡地坐在何志辦公桌旁。

  “孫女士,遇到事情千萬不要急呀,下一步我們還要上訴的嘛。”何志為孫榮倒了杯水。

  “上訴能贏嗎?我孃的那個遺囑可是你給我們搞的見證啊。法官說你這個見證是無效的,我們都急死了。”孫榮的臉上仍然充滿著憂慮和焦急。

  “一審法官對案件事實認定錯誤。你就放心吧!那遺囑上有你母親的手印,怎麼能沒有法律效力呢?”何志寬慰孫榮道。

  “那一審法官為什麼判我們輸了呢?”孫榮臉上的憂慮變成了千萬個問號。

  “一審法院認為你沒有證據證明你母親當時不能握筆,你再想想,能不能找找這方面的證據。”何志儘量使自己的語氣和緩、態度可親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