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春律師 作品

第357章薛麗被害案一審

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上午九時,劉大豹故意殺人案的一審在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開庭審理。

  審判長廖漢宇主審本案,雲濱市人民檢察員萬建河出庭支持公訴。

  “劉大豹,公安機關指控你殺害薛麗,觸犯刑法故意殺人罪條款,你現在是什麼意見?”公訴人萬建河宣讀完公訴書後,審判長廖漢宇用盡量和緩的語氣問道。在審判庭上使用嚴厲的語氣審問被告人,有時候反而會激怒被告人,影響法庭審理活動的正常進行。

  “我認罪,是我殺的人,我願意接受法律對我的懲罰。”劉大豹囁嚅道。

  “辯護人什麼意見?”廖漢宇的國字臉上顯出了幾分平和。

  “針對劉大豹殺人一案,原審法院曾經作出判決,省高級法院也曾經做過二審判決,根據目前案件情況來看,審的仍然是劉大豹殺害無頭女屍主人一案,殺人的對象仍是無頭女屍的主人。故此,本案已經宣判,不宜適用一審程序。換句話說,本案屬一事不再審的範疇,本案審理程序違法。”阿蠻道。x

  “辯護人的觀點沒有法律依據,上個案子的被害人是劉小云,而本案的被害人是薛麗。因被害人不同,不構成同一案件,應該作為一個新案審理。至於原來的那個案子,應屬錯案,司法機關已經糾錯,且已按照國家賠償法對劉大豹作了賠償。與本案並無關聯性。”公訴人萬建河沉聲辯道。

  “上一個案子表面被害人是劉小云,但實際上仍是薛麗,不能僅從事物的表面分析問題,要從事情的本質上分析問題。無論是劉小云,還是薛麗,案件被害人的指向仍是那具無頭女屍!那具無頭女屍是誰,上個案子中的被害人就是誰!故此,我們堅持認為本案屬於一事不再審的範疇,公訴人的觀點不符合事實和法律。”阿蠻立即對公訴人的觀點做了回應。

  “劉小云和薛麗不是一個人,上一個案子中的被害人是劉小云,這個案子中的被害人是薛麗,雖然是同一具無頭女屍,但是在兩個案子中的身份不同,怎麼能屬於同一個案子呢?”萬建河的語氣中略顯幾分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