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春律師 作品

第327章兔子的最後較量

  “羅大寶,你殺害苗江華的主要動機是什麼?”楊處長問。

  “滅口,我怕公安機關查到苗江華會把我牽出來。”羅大寶道。

  “那為什麼地上剩下一塊屍塊沒有處理?”小王在旁邊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當時,我把屍體分成幾十塊,地上的那塊我確實沒看到。”羅大寶指了指桌上的一隻空杯子。

  “具體這些屍塊都被扔哪去了?”小王邊問便拿起桌上的那隻空杯子為羅大寶倒了杯水。

  “身體碎塊都被我扔到鎮南的一條河裡去了。人頭被我埋在河邊一棵柳樹下。”兔子一氣喝了半杯水,接著說。

  “據我們瞭解,人家之所以叫你兔子,是因為你動作敏捷,但另一個原因也是你膽小,你怎麼能想得出如此膽大的計劃?”楊處長不露聲色地問。

  “確實是我一個人乾的,楊處長,事到如此,我再隱瞞什麼也沒什麼意義了。”兔子把剩下的半杯水喝了個精光,然後舔了舔嘴唇。

  “依據法律規定,你要是檢舉同案犯,按坦白處理。你要是幫助我們抓到了同案犯,那可是要按立功處理的。這樣你的小命有可能保住!”楊華耐心地啟發道。

  “真的是我一個人的事!”兔子仍是語氣堅定。

  “孫憲明難道沒有參與嗎?這事可都是為他報仇的啊。小王,再給兔子倒杯水,讓他好好想一想。”楊華道。

  ……

  “表哥,我們按照你的意思要求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張大發非法侵犯他人住宅的刑事責任,但公安機關發送一份文件給阿花。你看這份文件是什麼意思?”馬樓兒邊說邊把一份蓋著臨海縣公安局大印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遞給了阿蠻。

  阿蠻接過來,簡單掃了一眼:“申請檢察院監督立案吧。我等會給你寫份申請書,你遞給雲濱市檢察院吧。別的也沒有什麼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