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春律師 作品

第301章趙大紅案二審

二00四年三月十二日上午九時,趙大紅涉嫌強姦一案的二審在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八法庭進行。

  “請上訴人提出上訴意見?”審判長南憲萍指令道。

  “上訴人趙大紅沒有實施強姦行為,被害人系自願和上訴人發生性關係。原審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原審判決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改判趙大紅無罪。”阿蠻道。

  “請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南憲萍又指令道。

  “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二審予以維持!”公訴人萬建河發表公訴意見道。

  “在扯破的衣物上是否發現過潛伏型指紋?”南憲萍非常內行地發問。

  “沒有,但在被告人趙大紅胸、腹部發現大量的被害人推離型掌紋。”公訴人回道。

  “上訴人對此如何解釋?”南憲萍問。

  “被害人當時是邊推邊用眼神和動作勾引我的,是明顯事先設計好的陷害方法。”趙大紅回道。

  “上訴人所說的這些是否有證據證明?”南憲萍繼續發問。

  “沒有!”趙大紅低下了頭。

  “當天是否發現有人破壞監控設備?”公訴人補充發問趙大紅。

  “當天沒有發現。但後來公安機關發現監控設備的室外電線被人割斷了。”趙大紅道。

  “這就是監控當天沒有錄下你們相關行為視頻的原因嗎?”阿蠻問趙大紅。

  “是的,因為我們的監控必須使用電源,沒有電源是無法進行錄像的。”趙大紅望了一眼阿蠻,一臉無奈地表情。

  “被誰割斷的?”阿蠻又問。

  “公安機關至今沒有查出來!”趙大紅道。

  “請控辯雙方針對這情節發表各自的辯論意見。”南憲萍及時指出辯點。

  “我們認為,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本案不能排除人為破壞監控系統,來陷害上訴人的嫌疑。換句話說,本案證據尚不能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不能作為定案依據。”阿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