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春律師 作品

第286章張小五工亡案二審與省檢約談張花花

臨海縣看守所律師會見室。

  “你現在對公安機關在起訴意見書中定你過失致人死亡罪是什麼意見?”小張問。

  “我主要是感到有點冤,我是好心好意想把她送回家,她擅自跳車,導致死亡,反而賴上了我,這叫我情何以堪!”張小勇懊惱地說。

  “我們認為,你在本案中有過錯,定你過失致人死亡也有一定道理,關鍵是這個張小花已經拉開一次車門,準備跳車了,你為什麼還不鎖死車門?”張小寶問。

  “鎖車門太麻煩了,車門只要鎖上,就得先打開車門鎖,停留一秒鐘左右,才能再打開車門,當時上下車的乘客太多了,根本就來不及鎖死車門。”張小勇抱怨地說。

  “唉,你這樣倒是省事了,但省出人命來了呀!”小張責備張小勇道。

  “我和同監室的獄友們商議了一下,他們說我這是意外事故。你能否按意外事故辯護呢?”小張徵求張小寶意見道。

  “可以試試,但不一定能成功。你這個案子關鍵還是調解,如果能調解成功,判緩刑基本沒有問題。”小張道。

  “對方現在要三十萬元,我們兄弟倆都拿不出來,怎麼辦?”張小勇無可奈何地嘆了一口氣。

  “開庭之前,再叫相關人員調解一下,看能不能讓對方做一些讓步。看對方能讓到多少錢?如果能讓到你們能接受的程度,我們律師還是建議你們調解,這樣效果比較好。”張小寶建議道。

  二00三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張小五工亡待遇糾紛案的二審在艾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開庭審理。

  上訴人艾縣機械廠的代理人顧得軍仍然將一審時的意見又重述了一遍。

  “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請予維持。上訴人的上訴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請予駁回。”齊小紅的代理人張小寶仍然是那樣重複著一審時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