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春律師 作品

第260章張小寶的戀情與煩惱

  “他現在——”小寶媽想說兒子有事,現在沒時間過去,手機卻被兒子搶了過去:“請問你是——”

  “我是劉翠蘭,我到你辦公室,看你不在,按照你門上留的手機號碼打過去的,你現在有時間過來嗎?”劉翠蘭道。

  “好吧,你等一下。劉女士”張小寶說完,掛斷了手機,幾口就把一碗粥喝了個底朝天。

  “兒啊,莫急嘛,媽給你煮了兩個雞蛋,你也吃了吧,你這身板打小就……”小寶媽又遞上去兩個扒好的雞蛋。

  小寶接過來,三口兩口地吃了下去。

  “唉,小寶乖,這才是孃的乖孩子,再喝點水。”小寶媽又遞上去一碗水。

  “嗯,媽,好的。我從昨天中午到現在整整一天沒去上班了。再不去,我怕師父罵我哩。”小寶喝了碗水,就急匆匆地向所裡去了。

  “小心點!”身後傳來媽媽關切的聲音。

  “張律師,請你為我看一份文件。”劉翠蘭找到了張小寶的辦公室,自己坐到了小張旁邊的一張椅子上,從隨身攜帶的一個鼓鼓囊囊的小書包內掏出一張紙片,遞給小張。

  小張打眼看了一下,書包裡裝的都是一些法律書籍。看起來這劉翠蘭還在自學法律呢。從他的職業敏感來看,這個人只是想諮詢一下,幾乎沒有交費的可能。因為他的師父阿蠻告訴過他,背一包法律書籍,說一口法言法語,從不問收費信息,多注重程序問題,這樣的人多數是來向律師學習的,繳納律師費的可能不大。

  又被白嫖了,小張的心裡有些不快,但他依然接過劉翠蘭遞過來的材料,認真的看了起來。

  這是一份《冰湖鄉人民政府行政處理決定書》,內容非常簡單:“劉翠蘭同志,經我單位勘察調查,你的西大嶺承包田多佔西鄰牛三見一分地,現決定責令你退出多佔的土地。至於損失賠償問題,由你們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本決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臨海縣人民政府申請複議或在本決定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臨海縣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