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春律師 作品

第242章馬大華三案連三勝

身為副院長的孫兵今天算是遇上了一件奇怪事。

  原告馬大華分別起訴了陳懷旺、徐衛、張志文三個被告民間借貸案子、情節出奇的相似:都是由錢眼開律師代理的,被告均稱還了錢,借條亦當場撕毀。這三個案子和馬大華訴張小勇民間借貸案審理過程出奇的相似。

  只是當孫院長問及被告是否有證據時,回答的觀點就和張小勇不同了。而且三名被告的回答也不一致了。

  “證據應當是有的,只是年齡大了,不知放什麼地方去了。”陳老師語氣遲緩,明顯有些老邁的樣子。

  “陳老先生,那本庭就寬限你幾日舉證。你五日內向本庭提交還款的證據,如不提交,則應該承擔敗訴的結果,你聽明白了嗎?”孫兵客氣地告知他。

  “好的,我回去儘量好好找找吧!”陳老師緩緩地說。

  ……

  “證據?什麼證據?”徐衛顯得很疑惑地反問起來。

  “就是能夠證明你把錢已經還過了的證據,比如原告打的收條,你的轉賬記錄等等。”孫兵解釋道。

  “有,應該有,但我這個人,記性不太好,不知放什麼地方去了!”徐衛似乎才搞明白。

  “小徐呀,那既然這樣說,本庭就寬限你幾日。本庭限你五日內提交,否則,你將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你聽明白了嗎?”孫院長道。

  “聽明白了,法官同志。”徐衛答道。

  ……

  “應該有,但誰能想到馬大華這個傢伙如此賴人,所以,我也沒有防備啊!”張志文顯得滿臉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