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春律師 作品

第11章張老二的講述之二

過去在我們江北農村當地有兩種土匪。一種是無差別的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我們當地老百姓把這種土匪叫做青皮子。另一種土匪是隻搶土豪劣坤,貪官汙吏這些民憤極大的人家而且他們一般不鬧出人命。即便綁架人質,也不傷害人質的性命。我們當地老百姓把這種土匪叫山賊。

  當時盤踞在我們附近山上有好幾股土匪。大林王的這股土匪屬於後一種。過去我們當地有句形容土匪的話是遍地烽煙遍地賊,遍地饑民遍地骨。

  你問我土匪能厲害到什麼程度。過去經常有土匪搶了人家的牲口、糧食,結果跑出村外之後,發現自己的帽子還丟在人家。然後回到這家之後,還大搖大擺的把帽子取走:“不好意思,大爺的帽子還丟在你家。現在我拿走了。你看你們還哭什麼呢?財去人安樂嘛。再見了,老鄉!”還親熱的和這戶正在抱頭痛哭的人家打招呼呢。

  過去的地方官員也是非常痛恨土匪的。我們當地老百姓有句俗語叫一代為匪,三代絕戶。說的是過去官軍剿匪的時候,土匪的老婆孩子都不會放過。我大哥張老大被土匪頭子周半天強掠上山做了土匪。因為我大姐家有五十畝地,兩頭牛。我大嫂林張氏帶一個三歲的兒子和一個六歲女兒投靠我大姐家。後來我大哥被官軍抓住了。在臨海縣南城門砍頭示眾。官軍在南城門貼出告示,凡窩藏土匪家屬者,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