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隱士 作品

第3146章 狂掃

最先下來的範克勤四個人四把衝鋒槍,他們四個出了範克勤以外都是七十五發彈鼓。而範克勤因為力量太強,控制力也好,所以他用的是最大的百發彈鼓。這其實主要考慮的就是,隨時可能發生交火。七十五發彈鼓要相對的靈活一些。當然,其實最靈活的還是三十發的直彈匣,其次就是五十發的彈鼓。但考慮到火力的連續性,要的就是一次性將對方打垮。拿三十發的彈匣和五十發的彈鼓就不怎麼夠了。所以出了範克勤以外,清一色的七十五發彈鼓。

而後面的車子就無所謂了,前車需要考慮一點靈活性,但後面的車子在後面,怎麼著都能夠反應過來,所以基本上攜帶的全都是百發彈鼓。要知道,範克勤這一次親自帶領過來的車子,據點八輛,停在小區外面路邊的有六輛,這就是十四輛車。每輛車四個人,除去第一輛車子的人是三百二十五發子彈外,後面的十三輛車,每個人的第一發彈鼓,加一塊有四百法。十三輛車就是五千兩百發。

這個客船其實是江上跑的那種客船中已經算是大的那種了,比較長,也比較寬一些。可是再長也沒用啊,他不是軍艦啊,鐵皮的棚子,構成的船艙,空間是比其他的客船大了,但有啥用嘛?一樣擋不住子彈。

湯姆森這種槍,發射的是手槍彈沒錯。可有效射程可是有一百五十米。而有效射程可不是說超過一百五十米就傷不到人了,無非是子彈發飄,指不定打到那了。他們距離船隻本身就挺近,一共才七、八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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