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何以甚 作品

第一百四十八章 我若為軍

羅存勇果然存勇,竟要杖武安侯之臀!

古之五刑“墨、劓、剕、宮、大辟”,作為法家正刑,延續了漫長的歲月。

在國家體制大興之後,法家大革,衍生出了“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體系,為天下各國廣泛認可。

杖刑是較為常見的刑罰。在軍中更是普遍。

按照大齊軍律,行刑之杖分為“誡”、“懲”、“刑”三種。均長六尺,大頭圍一寸三分,小頭圍八分半。

三種軍杖的不同,完全體現在杖身的陣紋上。其中誡杖最輕,杖身只加附重量。

懲杖次之,杖身在重量之外,加附體魄之痛。刑杖最重,兼具肉身和神魂的鞭撻。

姜望失期非止一日,且在客觀的迷界位移之外,還有主觀的逐殺魚廣淵。雖是威震迷界的壯舉,卻也無可辯駁地觸犯了軍紀。

不說是視軍令如兒戲,也是將之完全拋在了腦後。一般來說,杖刑是打背、臀、腿。

其中打臀是最輕的,不易出事。杖擊腿部,容易致殘。杖擊背脊,死人也是常事。羅存勇握在手裡的是誡杖,要打的部位是臀部,應該說是最輕的杖責了,去衣受杖也是常例,

但問題在於,今日之姜望,是何等身份?亮臀而杖,辱大於刑!

故是羅存勇此言一出,方元猷直接拔刀便斬!所謂主辱臣死。

若有辱武安侯者,他這個武安侯親衛統領,不能殺之便該自殺!

不過話說回來。羅存勇既然能當上旗卒,成為軍中備受尊敬的二佬成員,還能代表祁笑的意志,來丁卯第一浮島執行軍法,自也有他的勇氣和擔當。

面對方元猷這暴起發難的一刀,他雙持軍杖,立在武安侯身後,竟不閃不避,也不發一聲。

鐺!

方元猷的軍刀,在羅存勇的脖頸前被截住。

姜望赤裸上身,一手捏住了刀鋒,怒聲如雷:“軍法大事,豈容你兒戲?”他的五官向來是偏清秀溫和的,總讓很多人覺得,不夠威嚴。

但赤裸上身的他,氣質竟然完全不同。他並沒有那種格外壯碩的肌肉,但裸身的每一個細節,都淬鍊以血火,斧鑿以兵戎。

那些線條如刀鋒,似劍痕。

那種撲面而來的力量感,高山雄嶽般的壓迫感,懾得在場無人能言。

丁卯第一浮島駐將匡惠平,坐在原位,雙手用力按膝,卻也怎麼都按不住顫個不停的膝蓋骨。

誰說武安侯失之溫和?威起來要嚇死人!

他真的很想站起來“我來說兩句”,緩和一下緊張的局勢,但也真的開不了口,不敢開口!

但聽得姜望繼續道:“今日刑不上我姜望,來日我姜望治軍,何以刑他人?軍法若為我姜望而易,何言鐵鑄?何言如山?何同虛設?!”

武安侯隨手一甩,將方元猷連人帶刀,甩出帳外:“滾出去守門!不許再進來!”

又拍了拍羅存勇的肩膀:“杖背可以,杖臀也可以,軍律所在,杖頭都行!你儘管施為,這是你的本分。不必擔心任何問題,天下之法,豈責循律之人?”

說罷就轉過身去,隨手抓來一張條凳,整個人趴在了條凳上:“來打!”

羅存勇向有勇名,不然也不會莽到做這個請侯爺亮臀的人。但此刻手持誡杖,手卻不穩,而心跳如鼓!

姜望赤裸上身,趴在條凳上,悶聲道:“不至於還要本侯脫褲子吧?”

羅存勇嚇了一跳,誡杖都險些扔到地上,七手八腳地抓住了,慌張搖頭:“不用不用不用!君侯貴極,不必去衣!”

姜望於是輕喝一聲:“來打!一棍也不許少了!”

此刻帳中眾將注目。

羅存勇“啊”地一聲大喊,誡杖重重砸下!嘭!嘭!嘭!

“一!”、“二!”、"三!".....羅存勇幾乎是嘶吼著在計數。

帳中的一眾將領,全都屏住了呼吸。

裸身受刑是一件具備侮辱性質的事情,尤其對貴族來說是如此。如當初姜無棄跪在紫極殿外裸身銜玉。

如莊國國相杜如晦,在玉京山裸身受笞。

今日武安侯赤身趴在條凳上,背、臀、腿,皆受杖。多少算得上大失顏面的一件事。然而帥帳中坐著的諸將一個個默默地站了起來,半跪於地,行以軍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