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烈山 作品

第217章 我不認識他

    下午的時候,沈峰他們來到預定好的錦雲大酒店,這裡是京城下面的郊區騰雲縣,車禍就是在這裡發生的。

    雖然是郊區但是卻非常繁華,街道兩旁的店鋪人頭攢動,經常能看到三三兩兩金髮碧眼的外國人在打卡拍照,道路上各種豪車隨處可見。

    沈峰讓小胖子熊貓和瑤妹休息,畢竟坐了一天車,累壞了。

    自己走出酒店,在路邊騎上一輛共享單車,沿著大街小巷四處閒逛,領略一下當地的風光。

    騰雲縣的縣城道路規劃的非常整齊,像一個大寫的井字,302國道在縣區的東邊,距離縣區三公里左右。

    沈峰騎了了兩個小時,把整個縣區轉了一遍,看看時間快到約定的時間了,他把共享單車停在路邊,打車來到了騰雲縣最大的商場---天寶商城。

    沈峰在商城裡面給瑤妹還有小胖子熊貓買了一些日用品,左右觀察一下,然後來到了地下停車場。

    他在地下停車場很快找到一輛京城牌照的汽車,拉開車門,鑽了進去。

    汽車後座坐著他的老相識中央緝毒辦特別行動處處長肖毅。

    肖毅戴著一副金絲邊眼鏡,穿著一套黑色西服,看著沈峰,微笑著伸出大手,開心的說道:“沈峰,咱們又見面了,預祝咱們合作愉快。”

    沈峰看到是肖毅,心裡也很開心,忙握住了他的說道:“怎麼是你來接頭,你這麼大的官員親自負責這裡嗎?”

    “哈哈哈哈,你太看的起我了。在京城像我這樣的級別就跟在老家一個普普通通的派出所民警一樣,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這裡是你要的車禍現場資料,大火把一切都燒光了,什麼證據也沒有留下來。”

    肖毅把一份檔案遞給沈峰,解釋道。

    沈峰拿過來檔案,仔細的察看,眉頭擰在了一起,半天沒有說話。

    因為大火的緣故,現場沒有發現讀品的痕跡,只是按照普通的交通肇事進行調查。

    汽車表面沒有碰撞的痕跡,剎車完好,汽車其他零件沒有問題,事發時汽車速度達到一百四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