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凡世 作品

第三十三章 李昭回家①

    李家村離軋鋼廠足有四十多里路,這時也有班車往那邊去,但是很少,每天只有兩班,上午下午各一班,可以到他們鎮上。不過早上的太早,七點鐘的車,下午的太熱,又沒有空調,中午三十幾度,擠在客車裡,想想都覺得難受。

    李昭騎著自行車,前後花了兩個多小時才趕到家,到家前還不忘從鎮上順便叫了兩個姐姐,讓他們帶著孩子一起去家裡,這次可是有大事的,要她們一起到。

    這個時代的交通那是真的不便利,而且還很不安全,首先是不時能見到野物,更何況他們鎮子本身就離山區不遠,他們村更是在山邊上,偶爾他們村的獵人還能在山上看到豹子,也聽說周圍有狼出沒。

    其次就是可能有人剪徑,前兩年他就聽說離他們不遠的劉家村的幾個村霸,把鎮上牛家的一個姑姑給套頭綁了,牛家在鎮上過得不錯,幾個兄弟在鎮上或者糧站或者供銷社上班。因為都是離得不遠,讓牛家姑姑聽出來了是誰綁的她,就喊了出來,聽說人雖然保住了,但是被打的不輕,最後具體怎麼了結的,他也不清楚,也就聽了一耳朵,但真的可能有人剪徑。

    李昭之所以選擇八九點回去,也是因為這個時候,正是人員往來最頻繁的時候。早了不行,早了有汽車,趕時間的人都坐車了,晚了也不行,晚了趕飯點,路上也沒人。九點來鍾最合適,路上都是行人,牛車、驢車什麼的都多,最是安全。而下午同樣的道理,這個天氣,下午四點左右人最多,正好趕那個時間點回四合院。

    李昭可不是他大哥,他大哥是兼著村裡的民兵隊長,和他父親學過,平常兩三個人是能被他輕鬆解決的,而且他出門如果是趕夜路,那可是都帶著傢伙的,而且槍法還很不錯,每年訓練打靶的時候,就那麼端著槍,也不用瞄著,全憑感覺就能打中五六十米遠的目標。

    李昭不行,打仗那些年,他年齡小,也就見過村裡游擊隊訓練,最多就是跟著學習文化知識。他哥哥不同,那是當過小遊擊隊員的,也就是游擊隊組織的一些小孩子,沒事了學習知識,有任務外出,人手不足的時候,會讓這些小孩子在村旁一些隱蔽處幫著警戒。

    而當李昭的哥哥年齡到了,可以參軍的時候,戰爭也結束了,由於父親負傷,他就跟著父母回到家鄉,也好照顧父母。由於當時鎮上小學缺老師,他這個念過初中的,就當上了老師,同時還兼著村裡的民兵隊長。

    到家時,家裡就兩個孩子在,是大哥家的兩個小的,大哥有三個孩子,老大是四九年底生的,也隨大流,叫了解放,現在不在。老二叫躍進,開始上小學了,這時正在和作業作鬥爭。老三是女孩,才四歲,叫晚霞,現在歸老二帶。家裡其他人都去上工了,這個時候正好趕到鋤草,解放也能算是半個勞力,不是打豬草就是給人送水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