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杏花微雨 作品

第一百七十八章 劉婷的日記(一)

    陳銘點頭。

    他終於明白了為什麼,劉婷這個名字。

    會在巡管局的安排下,成為了禁忌。

    更讓他心中發寒的是。

    這些在常人看起來,很難理解,充滿詭異的事情。

    卻不讓他費解。

    左雅!

    事情已經很清楚了。

    殺掉三女的!只能是左雅!

    可是,她又是為什麼這麼做呢?

    看著陳銘思索的眼神,孫副局長猶豫了一下。

    還是拿出了一個檔案袋。

    “在劉婷的臥室床板下面,我們發現了這個。”

    “雖然很難解釋這些手法,但是,這本,日記,也許會解釋動機。”

    陳銘接過那個厚厚的筆記本。

    是商店中,最廉價的品類,而且看上去,是好久之前的款式了。

    甚至,因為常常翻動,劉婷的日記有些散頁。

    1995年,六月一日,晴。

    父親已經走了十年了,他的樣子,在我記憶中有些模糊。

    我發現,人並不是能記下所有事情。

    今天,我在學校組織的數學競賽中,得了第一名。

    除了五百元獎學金,還獲得了這個筆記本。

    所以,我打算,用它來記錄我的生活。

    1996年,九月一日,小雨。

    今天,我終於考上了高中。

    不是我夢寐以求的綠藤一中,而是三中。

    因為,學校承諾我,為我減免三年的學費。

    我和媽媽大吵了一架。

    但是,我不會後悔,她的腰傷又嚴重了。

    為了讓我能夠堅持學舞,媽媽在每天下工之後,還要去夜市擺攤。

    我好痛苦,我想放棄了。

    可是,我真的好喜歡學舞。

    1996年,十月八日,晴。

    今天,我和舞蹈老師說,我不想學舞了。

    但是,她只是給了我一張舞蹈演出的門票。

    我錯了,看到那些舞者,在舞臺上,熠熠生輝的樣子。

    我真的好渴望,有一天,站在臺上的那個人會是我!

    我沒有告訴媽媽這件小插曲。

    1998年,一月三日,多雲。

    今天,我成年了,媽媽送了我一部手機。

    她告訴我,從今天,開始,我就要肩負起自己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