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魚怡一 作品

第三十二章 韓文山

    做事要學著走一步看三十步,要穩健,不能心急。

    要把所有能想到的可能性,都按照最壞的情況考慮一遍,準備好應對方案。

    開始介入事件時,就做好全身而退的準備。

    例如警方找到拋屍用的車輛,卻發現車子是租來的。

    從租車的地方,弄到租車者的聯繫方式,卻發現聯繫賬號,是早就做好的假賬號。

    再順著賣賬號的人尋找買家,卻發現對方是通過虛擬貨幣,境外付款買的賬號。

    提供租車服務的人,賣賬號的人,這裡面的每一個人都有嫌疑。

    一步一步的套下去,自然也就分不清楚哪些是真,哪些是假。

    其他步驟,也都是類似的方法,將調查線索徹底堵死。

    只有這樣才能做到萬無一失,不會登上警方的懷疑名單。

    一旦警方開始懷疑你,那就代表著你離暴露不遠了。

    警方破案。

    搶劫案,盜竊案之類的案件,靠的是攝像頭。

    而謀殺案之類的命案,和沒有監控的地方。

    都是靠著梳理死者的關係網,來推導誰是兇手,或者說誰會買兇殺人。

    凡是存在過,必然會留下痕跡。

    只要你確實犯過事,那就沒有洗脫嫌疑這一說法。

    例如警方懷疑艾涼就是隱者。

    那麼他們會直接把艾涼當成隱者,進行逆推。

    就算艾涼沒有留下任何證據,什麼線索都處理的乾乾淨淨。

    但他的行蹤和隱者的行動完全吻合,這是無法改變的客觀事實。

    然後警方就會把人帶到審訊室,通過審訊技巧套話。

    當然這裡只是舉個例子而已。

    警方懷疑一個十五歲的孩子,是一個頂著三十歲的身材容貌,又橫行了十年,總體年齡接近四十歲的割喉狂魔。

    這種可能性幾近於零。

    可其他人,可沒法像艾涼一樣改變身形。

    親手殺人,就沒有不在場證明。

    買兇殺人,也會留下資金走向。

    脫離嫌疑,比掩蓋證據還要難上數倍。

    一旦被懷疑,那就基本離打出gg不遠了。

    除非你能保證以後再也不犯事。

    想要繼續接活兒,又不想被發現。

    唯一的方法,就是永遠也不要被別人懷疑。

    永遠也不要。

    ……………………

    某處加工品倉庫。

    田浩看著被封禁的現場,和黃線外的圍觀人群,長嘆一口氣。

    正巧這時,施宏方從倉庫內出來。

    田浩朝著施宏方打報告:“施隊,我已經通知平安過來了。”

    施宏方瞥了眼圍觀人群淡淡道:“我知道了。”

    “請問倉庫內到底發生了什麼?聽說出現了死者,請問死者的屍體是否已經送去解剖?”

    “聽說死者悽慘無比,這是真的嗎?”

    “死者其實並非加工廠員工?”

    “距離報警到現在,警方有掌握兇手的線索嗎?”

    一個個記者舉著相機,掛著錄音筆,對著封鎖現場的警員追問道。

    其中不乏一些沒腦子的問題。

    這些問題大多數來自於,小報記者和一些自媒體人。

    之所以這麼問,無非是為了博人眼球,發佈“獨家”新聞賺取流量罷了。

    警員們極力阻攔著,想要衝進現場拍照的人群。

    嘴上說著萬年不變的套話和警告。

    可是還是有人趁著警方不注意,從邊緣偷偷溜了進來。

    “那邊的人!站住!禁止進入案發現場!”

    負責在外圍維護秩序的民警大吼道。

    可那位大v才不管這些警告,滿臉興奮的舉著手機就要往倉庫鑽。

    可是還沒等他靠近,一雙大手就按在他的臉上。

    一瞬間,天翻地覆。

    等他反應過來時,人已經臉著地被按在地上了。

    抓住這位大v的不是別人,正是施宏方。

    此時的施宏方面如寒霜,直接掏出手銬把人銬住。

    “放開我!警察打……”

    砰!

    一聲槍響,所有吵鬧的聲音,全部戛然而止。

    開槍者,不是別人,正是施宏方。

    千花市和內華市不同,每個市都有每個市的行情在那。

    在這裡隨意鳴槍示警,可不是一件小事。

    田浩瞪大雙眼,像是第一次認識自己的隊長一樣。

    從施宏方空降為千花市刑警隊隊長時,向來都是以溫和模樣示人,從來沒有人見過他發火時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