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史記 作品
第891章 離開
“在這裡,買了房子最後還真不一定歸你!”
江楓的樣子不像是開玩笑。
網友也都震驚住了,可以強行霸佔別人的房子?
有這麼離譜嗎?
那還要法律幹嘛?
【啥意思?就是我可以強行去霸佔別人的房子唄?】
【是這麼一回事,我在那邊待了十幾年,見到過好多起這種事,唉。】
【兄弟們,買不起房子咱們去西班牙啊!天天都有新房子住!】
【帶我一個,我現在就去辦理簽證。】
【不是,怎麼能這樣,這不是違法行為嗎?還有沒有王法了?】
“違法?王法?”
江楓冷笑了一聲。
“這邊的憲法規定了,只要你的房子沒有人居住,被人霸佔超過48小時,這房子就暫時不屬於你了。”
“如果你想通過撬鎖進入把人家趕走,對不起,你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是會被抓起來的。”
“你根本不敢把霸佔你房子的人咋樣,因為這裡的憲法是向著霸佔房子的人的。”
江楓把話說完,網友們都表示有點難以理解。
這不是拿法律當兒戲,向著強盜說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