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於長夜 作品

第68章 槍聲為誰而鳴

    順記老火鍋。

    上個世紀的青磚牆,期間刷過無數遍的白灰,顯得有些斑駁。地面石板的花紋都被磨地看不清,還有幾塊明顯換成了新的。

    桌椅顏色不一,多數都有著鐵皮補丁,開裂的縫隙裡積著厚厚的油灰。

    柯爭朝看著逐漸沸騰起來的火鍋,率先拿起了那盤羊肉,全部倒了下去。

    紅油被擠散,然後又重新聚集了回來,形成完整的一層。

    很快,沸騰的水又竄了上來。

    辣椒跟花椒在水中翻滾,大片大片的肉若隱若現。

    柯爭朝叉開筷子,各貼著鍋的一邊,向著中心一撈,撈起了滿滿當當的一堆肉,放到自己的碗裡,也不顧挑出裡面夾雜的花椒,沾滿花生醬就塞到了嘴裡。

    “哈?你們不吃嗎?”柯爭朝一邊嚼著一邊說,他最習慣這種大口吃肉的感覺。

    陳子昂拿起了筷子,撈起肉,蘸著花生醬吃了起來。

    唯獨夜歌還沒有動筷子。

    柯爭朝再次叉開了筷子,在鍋中一撈就讓整個鍋都空了起來。僅僅兩筷子就吃空了一盤肉,這樣的功力也不是一兩年能夠練出來的。

    “這羊肉真不錯!”柯爭朝說道,表現的更平常一樣,好似完全忘記了剛才自己暴怒時的樣子。

    陳子昂也點了點頭,說道:“我這還是第一次吃火鍋,也是第一次吃羊肉,確實很好吃。”

    柯爭朝瞥了夜歌一眼,又端起了一盤毛肚,說道:“這個東西得快涮,老了就咬不動了。”

    普通人吃毛肚,都是一片一片地涮,而柯爭朝卻夾了一大筷子,放在鍋中一鬆筷子,讓毛肚在浪頭中散開,就在即將要完全散開的那一瞬間忽然收筷,又一塊不落地全部夾了起來,如此反思三次,將慢慢地一大筷子毛肚放到了口中。

    “肉就是要大口大口地吃才過癮。”

    柯爭朝很快又端起了第三盤牛肉。吃飯無疑是轉移注意力的好方式,他很願意將那些爛事暫時拋在一旁。

    夜歌此時終於拿起了筷子,也開口說了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