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家 作品

第三千兩百四十四章 二次公開




先不說她發佈之後就立刻刪除了,這過程中哪怕有人眼疾手快的保存了下來,但隨後的傳播速度未免也太快吧。



甚至直接能送到金泰妍的手中,這是不是意味著李夢龍也能有類似的接收渠道?



粉絲們的能量還是比較大的,尤其是一些資深的粉絲,有經紀人乃至藝人的號碼都再正常不過。



畢竟理論上這都是藝人的衣食父母嘛,一些事情上總需要提前獲得對方的反饋才行,粉絲才理解粉絲嘛。



所以有粉絲能聯繫上金泰妍,那自然就有粉絲能聯繫到李夢龍,所以說她現在需要開始逃跑了嗎?



李順圭之前確實沒怎麼擔心,但前提是她自認為照片的傳播速度不會這麼快。



在她的預期中,這個話題怎麼說也需要幾個小時的醞釀與傳播啊。



而到了那時候,李夢龍再想要去找照片的源頭,那未免就有些不切實際了。



李順圭完全可以說這都是路人拍攝的照片呢,就一口要死這個說法,李夢龍能拿她有什麼辦法?



但現在就不成了,短短的十分鐘而已,還是粉絲主動找過來的,照片很可能就轉經了一兩個人的手。



這幾乎就已經在照片上寫下了她李順圭的名字,她再否認的話就沒有意義了。



她此刻是真的怕李夢龍回身過來找她的麻煩啊,好在對方只是一門心思的向門外跑去,暫時還沒有去看手機的意思。



儘管看似逃跑是最理智的選擇,但李順圭還是想要賭一把,最危險的地方就最為安全嘛,她要潛伏在李夢龍身邊!



當然這麼做的前提是要控制住李夢龍獲得信息的渠道,她覺得自己有幾分把握,當然前提需要其餘姐妹的配合。



這點就沒有那麼為難了,無論是打感情牌也好,還只直接物質許諾也罷,總之她對搞定這幫女孩極有心得。



也就是她李順圭不是個男人,否則她真的有信心把這八個女人都給追一遍,這樣一來會不會太過“渣女”?



同金泰妍那簡單交代了下事情的經過後,她就立刻衝了出去,美其名曰要為李夢龍保駕護航。



這種艱難時刻不正是她這正牌女友出馬的好時機,她要讓李夢龍看看自己究竟是多麼重視這段感情!



“大家都看過來呀,我是少女時代的李順圭,我今天要宣佈一件大事……”



李順圭站在一樓中央嚷嚷著,一度讓李夢龍的腳步都遲疑了幾分,這女人又要搞什麼大新聞?



大夥固然都對李夢龍的身份很是好奇,但不得不說李順圭實在是太有吸引力了,尤其是貌似還要曝出一個天大的消息來,難說說……



“沒錯,我談戀愛啦!”



李順圭說的那叫一個堅決,彷彿是什麼了不得的事情一般,理論上也確實如此。



作為現役最為當紅的女團成員,公開戀愛本身會對個人乃至組合造成不小的打擊。



可能會有粉絲為其辯解,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每個人都應該有戀愛的自由嘛。



但其實道理可以說得很簡單,戀愛的權利確實每個人都有,但前提是別想著來賺這份藝人的錢。



藝人能賺到那麼多錢是有前提的,就是要維持住大夥對她現有認知的形象,也可以說是大家對美好事物的情感寄託。



大家喜歡的不是這個藝人,而是幻想中那個最為美好的自己,藝人則是這個形象的具體投射。



所以當藝人不打算遵守這份約定後,那就老老實實的轉型去談戀愛嘛。



別一面想著賺大錢、消費粉絲,一面還要活得肆意、自由,沒有這種好事的。



只不過這種頗為正常的理論在李順圭身上失效了,一個頗為特殊的案例,甚至被不少圈內藝人都私下研究過的。



畢竟誰都想要類似的生活啊,可惜的是這種情況幾乎無法複製。



李順圭這的情況和她自己有關,她原本在隊內就較為佛系,除了跟團活動外,幾乎就沒有個人行程了。



而且她當時是做好了退出的準備,一旦對組合造成了影響,她可以接受這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