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從周 作品

第五百六十章 破解

  畢竟國內的大老們其實也要通過外資代理機構,多數就是通過其駐紮在香港的辦事處進行的代理委託業務,周至倒是覺得多隔一層多一層的麻煩。

  然而費觀說得也有道理,資歷和人脈,能夠認識這些大老,當然不是壞事兒。

  費觀卻會錯意了,對著周至奸笑一聲:“不用謝,要知道海外文物可有一樁大好處。”

  “自由買賣。是吧費叔?”

  “嘿嘿嘿,肘子果然聰明!”

  對於文物買賣,國家是有相當多的禁令的。

  比如先秦的青銅器、玉器,漢代以前的陶俑、陶器,石器,都是直接禁止買賣的;

  其餘規定還有,比如私人收藏的文物,嚴禁倒賣牟利,嚴禁私自賣給外國人。

  又比如除經批准的文物商店、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外,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文物的商業經營活動。

  還有就是文物的取得方式就那麼幾種: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從文物商店購買;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還有一條底線,就是四九年以後才出土的所有文物,理論上全是國有文物,不允許私人收藏販賣,一錄都屬於犯罪行為。

  所以一些傳世文物,或者是1949年之前出土的文物,其實都是允許民間收藏買賣的,這樣的文物拿到鑑寶節目,自然沒有人說什麼。

  當然也還有從古玩市場淘貨撿漏這樣的“擦邊球”。

  所有這些條條框框加起來,那就是隻有通過合法渠道,購買四九年前就已經出土,並傳承有序的文物,在中國才算是合法的文物交易行為。

  賣的話還要受到國家文物保護法律的出境約束條款限制,國內可以自由流通,但是到了一定級別以後,就許進不許出了,不能賣給外國人。

  而海外拍賣會上取得的文物,限制就小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