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苗疆過往(6)

    嬌嬌與苗安仁的新婚之夜。

    外面是一陣鑼鼓喧天、好不熱鬧的場景。

    一聲“送入洞房”之後,嬌嬌被扶著進入了婚房之內。

    而苗安仁則被從溫情的婚房中帶走,去往那處刑之地,獨自承受那踏火之刑。

    所謂踏火之刑,其實就是赤腳踏過十公尺長的炙熱火炭堆。

    苗疆人大都信奉薩滿大神。

    他們相信萬物有靈和靈魂不滅這兩種說法。

    認為世界可分作三界:上界、人界、和下界。

    上界,乃諸神所居;人界,乃人類所居;下界,是鬼魔和祖先靈魂所居之地。

    世界萬物、乃至人的禍福都皆是由鬼神主宰。

    而來自上界的火,則是最神聖、潔淨,也最親切的物什。

    它能洗滌一切汙穢、驅趕魔鬼、卜問休咎。

    苗安仁私自迎娶外族女子便是背叛了族規。

    他身上已經沾染了罪孽。

    只有用火來灼燒,才能洗刷這一切。

    如今。

    炙熱的炭火早就已經鋪滿了幾十餘米的土地。

    而炭火的兩旁上,苗疆的巫師們手拿鑼鼓,一邊敲響配樂,一邊赤著雙腳翩翩起舞,口中還唸唸有詞的請求神靈來洗滌苗安仁的罪孽。

    一切都準備就緒。

    大祭司高坐在擂臺之上,舉手示意馬上進行踏火之刑。

    底下的苗安仁接受到信息後,他毅然決然的赤著腳,踏上了這熾熱的火炭之中。

    他一腳邁在炭火裡的瞬間,兩旁巫師們手中的鑼鼓立即被敲得越來越響,他們跳舞的動作也越來越輕快,越來越急促。

    這處刑罰之地被設在苗疆族群的最西南角上。

    因為地勢很低的原因,所以人跡罕至。

    除了刑犯苗安仁之外,就只有八位巫師、和大祭司,總共是十位苗疆族人在場。

    幾十餘米的炭火推上。

    苗安仁一步一個腳印的往前走。

    高溫的炙熱感也在灼燒著他腳底的皮膚。

    每行過一步,苗安仁都覺得自己好像是踩在了刀尖上一般,疼得他心神劇烈、靈魂都要跟著顫

    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