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耀軒安琪 作品

第40章 出獄條件

    “縣長,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寫,我只是覺得這麼多錢,我根本還不起啊!我一輩子也還不起的。”軒大爺皺著眉頭說道。

    “耀軒,不是看你也是咱安家寨裡的人,老子才懶得管你這破事,又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本來,我還打算把你救我嫂子這事大張旗鼓地給你宣傳一下,把你弄到我們保衛處上班,誰知道你小子一喝酒就要草比,本來有自己媳婦在身邊,隨你怎麼草不可以?非要去幹人家賓館裡的小姑娘,多丟人啊!你把我們安家寨人的臉都丟光了,你懂嗎?你以為老子願意撈你出去?就一句話,你要不要老子繼續幫你,願意就寫借條,接下來花的錢再說,我也沒把握到底要花多少錢,你這畢竟是刑事案件啊!我也沒讓你從家裡拿錢過來贖你,你也拿不出來,只能我自己先給你墊著,算借你的,你還要我怎麼樣啊?”安大軍不爽地說道。

    最後,軒大爺被逼無奈只好給安大軍寫了一張兩萬塊的借條,完了,安大軍說讓他耐心地等著,他一定會想盡辦法救他出去的,既然錢都花了,肯定會有一個好的結果,讓他待在裡面別太著急,今天就會給他送飯進來。

    軒大爺非但生不了氣,還得對安大軍感恩戴德,恭送他老人家離開了看守所。

    果然,安大軍走了不到半小時,就有人給他送了稀飯和包子過來了,聞到飯的香味,軒大爺幾乎是爬過去的,迫不及待地往嘴裡灌,幾下就把稀飯和包子給幹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