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墨白 作品

第1175章 1177【九龍樓王】

    項南在這邊剛買地蓋樓,就有幫派來收保護費。

    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道理,項南該給的都給了。

    畢竟他只是來做生意,而不是來搶地盤,沒有必要跟幫派硬扛。

    另外,項南還請香江當地的富商,幫自己牽線搭橋,跟當地的地頭蛇打了招呼。

    要錢可以。別人給多少,他也給多少,但是不要生事。而且,還要保障地面的安全。

    香江的幫派勢力,多是講規矩的。目的都是為賺錢,而不是無事生非。

    所以當項南願意給錢後,他們之間也就沒什麼矛盾了。

    項南蓋他的樓,按時付一筆費用,保證自己附近的安全。

    合法麼,不合法。合理麼,合理。

    香江治安一向不好,偷搶拐騙、打架鬥毆,敲詐勒索……比比皆是。

    當局一向只顧收錢,完全不管百姓生計。

    《葉問2》中,洪震南收每位師父一百元,交給警方,可以保證師父們順利教拳,而不被警方找麻煩;《葉問3》中,幫派勢力跑去學校打砸搶燒,警方管都不管,反而是葉問帶著弟子守護;

    《五億探長雷洛傳》、《跛豪》、《追龍》、《o記三合會檔案》、《四大家族之龍虎兄弟》……諸多影片也都反映了當時治安混亂,警方甚至要靠幫派維持秩序的事。

    所以支付保護費,看似不合法,其實卻是合情、合理,也是被逼無奈的事。

    這種情況,直到七四年,廉政公署成立後,方才有所改觀。

    ……

    半年後,四棟大廈,四千餘套房子拔地而起。以月租十到十五元算,差不多一年半就可以回本,可以說是非常暴利了。

    不過,項南賺錢的方式還不止如此。

    他將蓋好的房子,拿去銀行抵押。然後再買地皮,再蓋房子,不斷的滾動式發展。到五零年時,項南和周清泉已經持有十二座樓盤,近三萬套房子,成為不折不扣九龍樓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