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白月光的舔狗?退退退 作品

第292章 一年過去


                 陳達和祁光榮在確定楊長春的工作後就回了哈市。

  楊長春上任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敲定張家的賠償問題。

  家裡損壞的物品就用張水、王石建和劉茂才家裡的東西填補上。因為張亮父子還有被打,額外還賠償了200塊錢。

  張家被陷害的事算是徹底的解決,周立偉相信,以後應該再沒有哪個不長眼的敢輕易打農機站的主意了。

  這事告一段落,周立偉開始張羅青山大隊養豬的事情,在取得餘振華的同意後,就將這事交給了雲松山。

  雲松山高興得不得了,本來周立偉想讓雲松山在大隊直接辦個養豬廠,但云松山卻有不一樣的意見。

  “整個廠子麻煩,還不如將養豬名額分到每家每戶去,等豬養肥了,咱們大隊統一收購,然後再賣給罐頭廠。”

  周立偉想想也行,這樣確實也方便,大隊幹部要省心很多,而且對社員們也公平,豬養得好養的多的,掙的也就多。

  而且這樣一來,不僅是青山大隊,就是其他大隊也可以這樣,只要大隊有錢買豬仔就行。

  這又不得不體現了青山大隊有周立偉這個財神的優勢了,大隊買豬仔的錢不夠?

  好說,他可以擔保向合作社或是農機站借錢。

  最後,反正周立偉幫忙借了3000塊,大隊一共湊了4000塊,買了500頭小豬仔。

  想要領小豬仔回家養的,必須在大隊事先準備的合同上按手印。

  合同分為兩種。

  一是免費領豬仔,要是豬養的不好,大隊就要將豬收回來,要是養死了,還要賠償。

  另一種就是直接出錢將小豬仔買回去,豬以後養得怎麼樣,都自行負責。養死了大隊也不會過問。

  不過這兩種無論哪一種,等豬養大了,都得交給大隊統一收購,不能私自拿去市場上賣,否則就要按投機倒把罪處置。

  養豬雖然不算工分,但是算錢。每增長一斤,算一毛錢。

  比如說,一頭小豬仔領回去的時候是30斤,收購的時候是130斤,那麼這頭豬就算增長了100斤,就給10塊錢。

  不要覺得這長100斤才給10塊錢比較少,怎麼說一頭豬都要好幾個月才能長100斤,幾個月才10塊怎麼看都太少。

  可是要知道,這養豬隻是社員們順帶的,不耽誤他們掙工分,而且打豬草什麼的家裡的小孩子就能做,費不了多大的人力。

  而且每戶人家又不止領一頭,最少的都有3頭豬,養得好,三四個月一頭豬就能增長100斤,這樣算的話,一年長個300來斤,一頭豬也能掙30塊,三頭就有90來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