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義軍 作品

第387章 新馬關條約

  剩下的就是賠償銀子的數額方面還有很大的分歧,雙方繼續就賠償銀子的數額進行討價還價,又經過了幾天的談判,雙方最終就賠償數額上達成一致,倭國賠償大華朝白銀1000萬兩,是大華朝最初要求數額的一半。

  終於雙方在日本本州山口縣馬關地區簽訂了中日《馬關條約》:

  一、為了預防倭寇為禍中國沿海,日本需割讓對馬島和屋久島群島給中國,以方便中國在對馬島、屋久島群島駐軍剿滅倭寇;

  二、賠償中國1000萬兩白銀,分10年償還,每年償還100萬;

  三、開放市場,准許大華國商品自由進出日本;

  四、在本州島山口縣馬關設立租界,作為大華朝商人在日本的通商口岸,期限是500年,租金為1兩銀子一年;

  五、日本就無故攻打庫頁島的事情賠禮道歉,懲罰始作俑者,讓松前藩藩主松前公廣切腹謝罪;

  六、大華軍立即釋放日軍全部俘虜;

  七、幕府冊封原對馬島藩主宗義成為五島藩藩主,封地包括:日本西南沿海諸島(包括五島群島、壹岐島、男島、甑島列島、黑島、三島、馬毛島、種子島等島嶼)和日本本州島東南部的伊豆諸島(包括伊豆大島、利島、新島、神津島、三宅島、御藏島、八丈島、八丈小島、青島、鳥島);

  八、大華軍將保證幕府在日本的地位,幕府也不得吞併其他藩國的封地;

  九、...

  大華朝與江戶幕府的戰爭就此落下帷幕,大華朝通過此戰獲得了對馬島和屋久島群島的主權,還獲得了1000萬兩白銀(分10年償還)。

  徐良在與倭國幕府簽訂中日《馬關條約》後,留下5艘蒸汽戰船和4000士兵駐守對馬島和屋久島群島,然後帶領大軍班師回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