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火純青 作品

第一千一百一十章 要跟父親走

  孩子只有三歲,心智還未成熟。

  方辰認為只要現在把孩子帶走,是最好的選擇。

  可是把一個三歲的孩子從他在母親身邊奪走,是非常殘忍的一件事。

  玄玉養了孩子三年,這三年來一天都沒有分開過。

  他最怕的就是有人搶走自己的孩子。

  這三年在魔尊的控制下,玄玉過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

  唯一讓他欣慰的是,他和孩子在一起。

  玄玉一直想脫離魔尊的魔爪,可是他沒有機會,沒有任何反抗的餘地。

  如今方辰會殺了魔尊,卻要搶走他的孩子。

  玄玉知道方辰是孩子的父親,但是把孩子交出去,她感覺把孩子推向了火坑。

  “不,我不會的,我不會把孩子交給你!”

  “方辰,如果你真的是為了孩子好,請你放了我們,我和孩子會隱姓埋名,會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我不能沒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