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城遊子 作品

第514章 偷魚

 “因為怕他闖禍,不敢安排在公司裡,只好讓他在這裡看魚塘,也想壓壓他的性子。可是,他到了這邊之後,沒多久就跟一個叫朱二小的混混勾搭起來,開始合夥做起了盜魚的勾當。一開始是用電網偷觸別人家的魚,後來膽子大了,就連公司的魚都開始偷。每次有活動時,晚上他都想法把我灌醉,後來我察覺出異常,有一次就偷偷把酒吐了,我才發現他的秘密。第二天我就把這情況偷偷告訴了夏經理,他當時聽了很是震驚,說要把孫老三開了,可是這事後來竟然不了了之,還叫我不要亂說。我一個臨時工,也不好多說什麼,只要不扣我工資就行,從此,我也就裝聾作啞。好在孫老三也一直沒有對我報復。” 

 “後來,我有一個朋友跟我說,我這樣做是知情不報,等同於合夥作案,雖然我沒有從中得利,但是眼睜睜地讓集體利益損失了,也屬於犯罪,長此以往,一旦對方出事,我也有牢獄之災。我當時被嚇傻了,可是想辭掉工作又捨不得,畢竟這裡收入可以,還能在溝邊放養山羊搞點創收。朋友就跟我建議,他們作案時我可以裝作不知道,但是事後要跟公司報告一下,至於公司怎麼處理,那是他們的事。不然將來魚塘裡打不出魚,我也逃不出責任。因此,後來我只要發現他們電網偷魚,就會跟公司報告一下,只是不會說出是誰偷魚。公司偶爾也會報案,但最後都是不了了之。這一次是我頭腦一時發熱,看到公司沒有人接聽電話,想到這次偷捕的魚數量可能不少,忍不住就將情況報告給所裡,沒想到你們居然這麼重視。” 

 何強聽到李四叔的敘述後,不由得驚呆了,想不到這次盜魚事件還真的是監守自盜。而且更令他吃驚的是,作為公司法人經理,夏雷居然對這種犯罪活動視若不見、暗自縱容,若說是沒有利益勾連,就連小學生也不會相信。可是,單憑李四叔的一面之詞,沒有任何證據,孫老三要是來個死不認賬,最後也拿他沒法。只有人贓俱獲,才能給他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