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封臣 作品

第114章 兒託義父身死故鄉

 第一一四回 兒託義父身死故鄉

 秦瓊找到劉財主說:“那個馬踏青苗的是我的哥哥叫秦雄。你看,我們倆的名字都很相似,我們倆是堂兄弟。他這一次,到齊州歷城縣來找我,因為他是販馬的,給我帶了十二匹馬,想讓我幫著在咱們歷城縣出手,賺了錢給我平分。沒想到啊,走到您的田間,這馬驚了。馬一驚,馬踏了青苗。您張口要五十兩銀子。我覺得要的不多。那麼今天我過來……”秦瓊說著話,掏出五十兩銀子往桌上一放,“這是我包賠的損失,五十兩銀子放這兒。但是,劉爺您不該打人呢。他再怎麼不對,人家賠你銀子不就完了嗎?沒有銀子,人家找我,我就算砸鍋賣鐵也把你的銀子賠給你。但你不該打人呢。把人打成重傷,要不是我發現,就得死在破廟之中啊。我請先生、請大夫給他好生醫治,這才算把人救活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事情的原委本末。所以,今天我特來找劉爺。一個,登門賠禮;另外一個呢,把這銀子賠償給劉爺;第三一個,劉爺呀,你把我家哥哥打了,而且,還掏走了我哥哥十多兩紋銀。現在,我哥哥馬匹也不知所蹤了。我今天來,就是第一,誰打了我哥哥,打了多少下,讓我打回來!第二,那一天,掏我哥哥多少兩銀子,給我如數歸還!我欠你的五十兩,我現在給你。你掏的十多兩,你還給我!第三,我秦叔寶是咱們歷城縣三班總役馬快班,職責就是抓差辦案。我哥哥的十二匹馬跑得無影無蹤了,我得調查,我看看誰把那十二匹馬運回家中據為己有了。別讓我查出來。查出來,按律治罪!”

 秦瓊是個實在人,但並不是沒有火氣,沒有一點脾氣。沒有脾氣、沒有主意的也做不了三班總役。那得清楚什麼時候橫,什麼時候軟,什麼時候你得耍奸,什麼時候你得厚道。那對這種為富不仁的地主,你就得用這個,你就得直眉瞪眼。你跟他說好話,他就能蹬鼻子上臉了。

 果然,秦瓊一說完這話,哎喲!把劉財主嚇得一腦門子汗呢,哪敢接秦瓊的銀子呀?

 “哎喲,秦爺,秦爺!哎呀,這是誤會,誤會呀!這就是我不知道那是您大哥呀?”

 “誰大哥也不行啊!人家一外鄉人,到咱們歷城賣馬。你們哪能欺負外鄉人呢?這是咱們歷城縣,是咱們山東人乾的事兒嗎?!”

 ‘啊,是是是……”

 “嗯?”

 “啊,不是不是不是……哎呀,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呀,這這,我我馬上、馬上……”劉財主趕緊進屋,把十多兩紋銀拿出來了,“哎,這有十九兩,這銀子是、是我掏,呃,掏秦大哥的。”其實沒掏那麼多,但是得補過來呀,你還不能多補了,人家秦瓊就說:“掏了十多兩。”那你就得按照十多兩最高限額給賠吧,賠了十九兩。

 “那好,”秦瓊說:“這一條了了。第二條,誰打的我哥哥?把他們叫出來。每個人打了多少拳?我替我哥哥打回來。”

 “啊?!”劉財主一聽,好傢伙,“秦爺,您是神拳太保啊。我,我,我們哪受得住您這個呀?”

 秦瓊說:“不讓我打,那咱就走公,咱就打官司,我到衙門口把你們一告,等縣大老爺他來審斷。他怎麼斷,咱怎麼聽。”

 “啊,不不,哎喲……”劉財主一聽,到縣衙門跟你打官司啊?那我再多的錢,老爺也不能向著我呀。再者說了,就為這事兒,犯不上啊,“秦爺,咱這樣行不行?呃,咱私了。這事兒是誤會嘛?私了,我賠償大哥一點銀子不就完了嗎?”

 秦瓊說:“好啊,私聊也行。那你算算吧,連揍我大哥的,帶我給我大哥醫治的,這前前後後又養傷又養病,到今天該多少兩?我不說話,你來說個數行不行?”

 哎呀……劉財主一看,秦瓊得罪不起呀,“這樣吧,哎,秦爺,我我我出紋銀五十兩!可不可以?”

 秦瓊一聽,五十兩真不少。秦瓊也不是一個訛人的人,這要換成程咬金,沒有五百兩,完不了!秦瓊一點頭,“行!五十兩可以,那這件事情就算了了。第三件,馬匹沒了,找不到馬匹了。你手下的人見沒見著呢?”

 “呃,有有有,我見了幾匹,呃,這樣吧,秦爺,剩下的馬匹我來打聽,不就是在我們這地方丟的嗎?我們這十里八村的,我都熟悉,我來打聽。打聽完了,完璧歸趙,所有馬匹,一匹不缺地送還,怎麼樣啊?”

 秦瓊一點頭,“那好啊,既然如此,就有勞劉爺了!”

 “應該的,應該的!”

 秦瓊說:“馬踏青苗嘛,按說我們也應該賠償你的損失。但是,你張口就五十兩,我覺得這不是個市價吧?”

 “不是不是,我就是順嘴那麼一說。”

 秦瓊說:“這樣吧,我賠你十兩紋銀,你看你吃虧不吃虧?”

 “不不,呃,一兩不要,一兩不要……”

 秦瓊說:“該怎麼的怎麼的,既然踏了你的青苗,我們就賠償,賠償十兩紋銀,我覺得已經夠多的了。多了不怕,你不是給我找馬嗎?讓誰去找馬,算作辛苦費,可不可以?如果這樣,咱整個事情就了結了。如果劉爺你覺得,哪地方吃虧了,儘管提出來,我秦瓊,你也知道,我是個講理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