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卡班甲魚ovo 作品

第54章 秦哥?親哥!

 “很感動,秦哥給我的音樂太好了。”小吉客話語裡還有哭腔。 

 “我看看。”李哥瀏覽一遍,身為經紀人他雖然不如歌手懂音樂,但他市場啊,他點頭,“確實這是一首很適合你的歌,甚至還有可能一舉改變對你外貌的攻訐。” 

 李哥也是行動派,“我回公司和總監商量價格。” 

 “那個李哥,我秦哥這麼好,一定不能壓價。”小吉客說道。 

 “當然。” 

 待經紀人離開了,小吉客在錄音室,還是很感動。 

 [秦哥,什麼都不說了,你以後就是我親哥!] 

 我沒你這麼醜的親弟弟,秦疆還是沒有這樣回覆,不得不說,被雷劈一頓善良了好多。 

 秦疆簽了經紀公司為什麼還敢私下賣歌,因為簽訂的合約就寫明瞭,他原創的歌曲版權是屬於自己的,不僅是這樣,頂峰娛樂還要幫忙灌製專輯。 

 怎麼看頂峰娛樂不是大虧特虧了嗎?怎麼可能,你什麼時候見資本家做虧本生意,因為合約裡面還有一條是每年要寫幾首歌(三首以上)給公司的師弟師妹。說白了,頂峰娛樂資源有,但沒人才,沒自己的作詞人和作曲人,所以只能出此下策。 

 昨天抽中這首歌,秦疆自己是沒辦法唱,還不如給作品找個合適的歌手,拿出去做生蛋的雞。 

 況且要成為歌壇教父級別的人物,就要把歌曲散出去,根據不完全統計,周杰倫給別人寫了兩百多首歌曲,李宗盛也給別人寫了兩百多首。 

 至於為什麼非要等小吉客來邀歌才發過去呢?因為主動給,和被求著幫忙,兩者的概念是不同的。為什麼那麼多沸羊羊,就是太主動了。 

 “就四首歌,有三首歌都是搖滾,獎品之間有關聯?” 

 好在三首搖滾歌曲裡有秦疆想要的歌曲,正好來一場搖滾,反正他抽到了搖滾暴徒的稱號可以用一用。 

 又過一天,秦疆再次來到愛奇藝總部大樓,參加《我是唱作人》第三期的錄製。 

 上次和他一起成為挑戰嘉賓的胖胖傑克哈爹淘汰了,今日要來兩位新的挑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