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這絕對是奇聞。




因為在封建社會背景下,夫為妻綱,男性擁有著絕對權威。




而李氏作為一名從五品下官員的妻子,竟然敢一紙訴狀告到京兆府,挑戰父權官威,怎不引人轟動?




周瑾行原是不信的,怎奈玉陽信誓旦旦,說道:“這事就發生在前日,聽說李氏當時受了傷,手臂都還是骨折的。”




溫顏好奇問:“她難道是被苗理正打了嗎?”




玉陽擺手,“不是苗理正打的,是被繼子苗少衝毆打所致。”




當即跟他們講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那李氏原是平州人,商戶出身。




在嫁入苗家前曾有過一段短暫婚姻,因男方病故,才二十歲就做了寡婦。




後來李氏在某次隨父母進京走親戚,得人牽線搭橋,於十年前與苗家喜結良緣。




一個商戶女,與官宦之家本就隔著天塹鴻溝。




苗家原是寒門,以前在京中也算混得不錯,後來家道中落,一日不如一日。




苗理正的原配夫人去世後,有人上門說親,苗家自然看不上商戶女李氏。




但那時候他家日子過得窘迫,又揮霍慣了,格外拮据。




李父想攀官家,表示只要閨女能嫁入苗家做續絃,將會送上豐厚嫁妝。




苗家在權衡之下應下這門親事。




李父經商數十年,以經營布莊為生。




為了閨女能在夫家抬頭挺胸做人,硬是分了大半家產做陪嫁,給李氏帶進夫家。




李氏自己也挺爭氣,侍奉公婆,打理中饋,經營家業,靠本事把苗家的落魄扭轉乾坤。




府裡差奴使僕,出門有馬車,穿的是綢緞,吃的有油葷,一家子的生活水平得到翻天地覆的改善。




十年婚姻,李氏算是為苗家付出了所有。




這期間她生育了一個女兒,現年才四歲大,因著難產的緣故,之後再無生育。




苗家只有苗少衝一根獨苗,是亡妻所出,備受公婆溺愛。




李氏心腸軟,念孩子年幼沒有親孃的不易,對這位繼子格外上心。




不但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還請先生授教,盼著他日後能重振家業,在仕途上有所造化。




可以說李氏是封建禮教下最傳統的一位女性,事事以夫家為重,夫妻一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遺憾的是,她對苗家的付出並未得到相應回報。




剛開始那幾年,苗家對她的態度還算和睦,畢竟她曾真心實意盼著家業興旺。




後來時日長了,丈夫便覺得她市儈。




讀書人骨子裡的那點清高在苗理正身上展露得淋漓盡致。




他既享受妻子的無微不至,又嫌棄她不懂文人的風雅。




時長日久,夫妻之間的隔閡越來越大。




十年婚姻,苗理正不曾納妾,他跟李氏的矛盾來自相互間的不理解。




二人原本




就不是一條道上的,偏生湊到了一起,結果可想而知。




而加速夫妻怨念的還是在繼子苗少衝身上。




小子打小受苗老太爺和苗老夫人溺愛縱容,早就被養歪了。




李氏盼著他能重振門楣,對他的要求自是嚴格,這導致苗少衝異常牴觸,生了逆反心。




後孃難當。




繼子經常在祖父母跟前哭訴繼母苛刻,以至於二老不能容忍。




公婆施加下來的壓力,丈夫的不理解,繼子的挑撥離間,與打理家業的繁重令李氏疲憊不堪。




十年嘔心瀝血,在內操持家業扶持丈夫從大理丞升到大理正,盼著他能步步高昇。




十年嘔心瀝血,她把夫家的任何人都放到了首位,唯獨忘了自己。




忘了那個叫李文茹的女人。




李氏苦苦支撐,疲憊時唯一能慰藉自己的則是女兒苗少蘭。




深知繼子難教,公婆難纏,丈夫冷漠,李氏漸漸對這個家淡了。




不再那麼強求自己,只想教養好女兒,讓她日後能借著官家娘子的身份謀得好前程。




不曾想繼子苗少衝實在荒唐。




十五六歲時結交京中的狐朋狗友,被他們當成錢袋子使,花錢如流水。




李氏忍下了。




結果那孫子拉了一坨大的。




前些日十八歲的苗少衝上青樓嫖妓,把怡紅院的某位女郎看上了,起了心思要替她贖身。




小子沒有營生,自然沒有錢銀,又不敢跟家裡人討,肯定是要挨批的。




於是腦殼發昏偷李氏的私房,被李氏發現後對質。




苗少衝自然不承認。




這觸碰到了李氏的底線,事情鬧得極大。




結果苗家二老護短,處處為孫子開脫,苗理正也埋怨她大驚小怪,鬧得雞犬不寧。




面對一家人的攻擊,李氏怒火中燒,非要把苗少衝扭送府衙告官。




此舉把苗光華激怒,朝她吼道:“潑婦!你要告官,我就是官!”




被丈夫這般施威,李氏失望至極,恨聲道:“溺子如殺子,大郎你是讀書人,應比我這個商戶女更清楚其中的厲害!”




這話觸碰到了逆鱗。




“啪”的一聲,苗光華失控扇了她一巴掌,厲聲道:“我苗光華不用你這婦道人家來教我怎麼做事!”




李氏震驚地捂住臉頰,眼裡寫滿了難以置信。




苗光華看向自家兒子,命令道:“逆子,還不快滾出去!”




苗少衝挑釁地朝李氏努嘴,被苗家二老護送下去。




當時人們都覺得事情到此為止。




不曾想李氏忽然發瘋,柔弱身軀裡蘊藏著巨大的爆發力,迅速衝上去抓住繼子的胳膊,要帶他去見官。




此舉把苗少衝惹惱,一腳朝李氏腹部踹去,把她踹得老遠。




場面頓時陷入混亂中。




李氏鐵了心要硬剛到底,忍著劇痛爬起來又衝上去抓他。




苗少衝年輕氣盛,又正是叛逆得無法無天的年紀,暴怒之下不顧他人勸阻,把李氏按到地上毆打了一頓。




眾人大驚失色,紛紛上前阻攔。




苗少衝卻像瘋狗一樣不丟手,直到李氏的胳膊被他打骨折才作罷。




此舉荒唐至極。




家醜不可外揚,事後苗家人意識到不妥,婆母放下姿態給李氏賠不是,勸她大度饒了孫子這一回。




苗光華也放低姿態跟李氏認錯道歉,表示以後不會再縱容兒子放肆。




當時李氏不哭也不鬧,只平靜地看著他們,眼神幽幽,冷靜得可怕。




之後兩日家中恢復平靜,李氏也沒繼續找茬兒鬧事,只說想去別院小住幾日散散心。




苗光華覺得這事應是翻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