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恆的盧昆 作品
第21章 債主
有區別嗎?
林雪歪著頭一臉疑惑。
“劫富濟貧,你懂不懂……”
林雪似懂非懂的點頭。
“但那是我的東西。”
“可我已經當給了當鋪,總共當了一百五十兩,出城費花了二十兩,還剩下一百三十兩,要不我還給你?”
說著,少年就掏出一張百兩銀票和二十兩的銀錠還有十兩的碎銀遞了過去。
林雪看了眼少年手裡的銀子,並沒有接,而是搖頭一臉白痴的看向他。
“喂喂,你這是什麼眼神?”
“你知道我那東西價值多少嗎?”
“五百兩?”
聽得林雪搖頭,豎起一根手指,“一萬兩,這還只是那上面的那顆珍珠,那根風車杆可是皇家匠師打造,上面的花紋你看見了,是不是很好看,那最少值五千兩。”
聞言少年瞠目結舌。
隨即咬牙跺腳,“那個該死的奸商!一萬五千兩的東西他只給我了一百五十兩!”
“你怎麼還我?”林雪問,眼中充滿不懷好意。
“我沒那麼多錢。”少年好似認命般道。
“那就打欠條。”
說著,林雪又重新取出一張紙,落筆就寫:今日……
抬頭問:“你叫什麼?”
“阿託。”
阿託垂著腦袋,一臉沮喪。
“今日阿託欠冠軍侯府林雪小姐一萬五千兩白銀。”
寫完後,林雪將紙張遞了過去,“籤個字吧,或者按個手印。”
“哦~”
阿託認命般按了手印。
林雪將欠條仔細看了一遍,確認無誤後,才摺好塞回袖口。
“記著儘快還錢,我現在是你的債主。”
說著,林雪錯身而過,點起腳,在阿託的肩上拍了拍。
林雪走後,少年仰天長嘆。
“師傅啊,徒兒我創業未半,中途遇見一位小魔女,我完了,一萬五千兩的鉅款,我到死也不可能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