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無序 作品

第129章 罪不至死

 二十萬現金,夠交格州長昇裡房子的首付了。 

 當然,也至少夠判三年徒刑的了。 

 金錢這東西,花花綠綠一張紙,擺在任何人面前,都讓人難以抗拒紙醉金迷。 

 “老高,你就不怕我收下錢,不幫你辦事?” 

 “趙書記,我不瞞你,自從我被通緝,前前後後送出去五十萬現金了,現在通緝令依然沒有撤銷。冤枉錢花多了,就不覺得冤枉了,反正我的命運掌握在你們當官的手裡,抓進去一樣要把錢吐出來。不如我把錢送給你們,送了我心安,你們不辦事,要覺得心安就不辦。” 

 他這個想法挺新奇。怎麼感覺有種大徹大悟的意思。 

 “你都給哪些人送過錢?” 

 “趙書記不用試探我,我老高不是個好人,卻是個講義氣的人,絕不會幹出賣朋友的事。” 

 既然說到試探,那就試試高衛東的願意出多少血。 

 趙支流手放在裝錢的袋子上,“路家若是肯放過那幾個孩子,你打算付給路家多少錢?” 

 看著趙支流的動作,高衛東心頭一喜,“趙書記,這點錢只是給你零花的。如果路照亮的事能夠私了,我再送你一套格州的房子。” 

 “哦,你真捨得下血本呀。路家呢?你打算出多少錢?” 

 “格州一套房產,外加一百萬現金……當然還可以再加點。” 

 兩套房產加上現金,四百萬應該打不住。高衛東卻說得極為輕鬆,就像隨手扔出這二十萬似的。如此看來,他通過採石廠搞的錢,至少是千萬級別的。 

 這麼多錢,誰會不動心。 

 可是趙支流不能動心。敢收一個通緝犯的錢,除非他趙支流瘋了。 

 “王領益和孫哲都出事了,你應該知道吧?” 

 “聽說了。” 

 “你給他們倆都送過錢嗎?” 

 趙支流知道高衛東有上層關係,至於是不是王領益和孫哲,並不清楚。他只是隨口一問,同時也在暗示高衛東,兩個縣級領導剛出事,他是不可能頂風作案收黑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