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笙 作品

第162章 這隻養不熟的狗

 近幾年來,各種各樣的名犬故事流傳了開來,養犬的風氣漸漸在山城流行了起來,尤其是德牧、藏獒、金毛和雪橇犬這類大型犬種,非常受暴發戶們的歡迎。 

 常明跟風在農村的院裡養了一隻藏獒和一隻德牧。戰遠也買了一隻金毛,不過他實在是沒有時間伺候,沒過幾天,就把金毛送回了爸媽那裡,寵物犬也蛻變成了看家護院的看家狗。 

 戰遠剛走進常明家的院子,就被眼前的景象嚇了一跳。一隻碩大的藏獒被吊在樹上,吳發憲手裡握著尖刀,正和常明在一旁抽菸。藏獒腿上滴著血,一個盛滿水的大盆正冒著熱氣。 

 藏獒的血放幹後,戰遠幫著他們把狗丟進大盆。燙了一會後,三人圍坐著,開始清理狗毛。吳發憲手法熟練,明顯不是第一次幹這個活的。 

 “怎麼還尋思把藏獒給殺了?”戰遠手上拔著毛,問道。 

 “這特麼養不熟狗,連我都想咬,留著它幹啥!”常明惡狠狠的罵道。 

 “正好很久沒吃過狗肉了,這藏獒又大又肥,夠咱們好好吃幾頓的了。”吳發憲嘴裡叼著煙,笑呵呵的說道。 

 “我剛才給勇哥、劉哥、孫哥和小關他們打電話了,他們一會也都能過來。”常明說。 

 吳發憲點了點頭,沒有說什麼。 

 “看不出來,吳總居然還會幹這活。”戰遠對吳發憲說。 

 吳發憲把香菸吐掉後,說道:“小時候家裡困難,我要是饞肉了,就會跟著幾個哥哥去偷雞摸狗。一隻雞肉實在太少了,根本不夠我們幾個塞牙縫的,一條狗倒是能讓我們吃好幾頓。” 

 這話一下就引起了戰遠和常明的共鳴,他們倆也不是有錢人家嬌生慣養的孩子,小時候的經歷都差不多。戰遠小時候,也經常幹一些偷雞摸狗的勾當。甚至在一個星期的時間裡,就被狗咬過三次。狂犬疫苗他們家買不起,也沒有那麼多講究,只能用肥皂把傷口清洗一遍,再把狗毛燒成灰,直接糊在傷口上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