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過每一天 作品

第38章 村民作證

 “陳曄家說得對,我之前賣柴火給惠民酒樓,知道掌櫃姓吳。”村民丁出來幫李雲證明。 

 “李丫頭說的我可以做證,那些土地是我跟陳墨一起去縣衙辦的,地契上面寫的是陳文,陳武和陳芳的名字。當時,李丫頭說過,那些地都是買給大寶三兄妹的。 

 村長也出來幫李雲作證,然後又說:“根據大晉朝的律法規定:凡是霸佔冒認朝廷的土地,數量多的判入獄三年,數量不多的,罰銀子五百兩,打三十板子 。” 

 村民開始聽村長說那些土地是李雲幫大寶,二寶和三寶買的,驚得說不出話來。 

 如果是親生兒子還說得過去,將來要靠兒子養老。可是,李雲不是親生母親,只是一個繼母,把這些土地都給了大寶他們,她就不怕以後不養她嗎? 

 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尤其是女子,聽說土地也買給陳芳,讓那些在家裡遭嫌棄的女子,女孩羨慕陳芳,有些更是嫉妒她。為什麼自己的家人不能像李雲對陳芳一樣的對自己,每次不是打罵就是不給飯吃。 

 最害怕的是金花,開始李雲說冒認土地是要坐牢的,她不相信,以為她是在亂編。村長再一次說時,她才確定真的有津法規定的,這才開始害怕,因為她知道,所謂的公公婆婆留下的銀子,根本就是無中生有,她亂編的。 

 陳硯一家覺得情況不妙時,想開溜。 

 就在這個時候,村民陳春出來說話了:“我可以作證,陳曄家說的是真的,大前天晚上我和陳曉看見陳曄家的坐馬車拉回一車東西,當時陳大剛也在,不過發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他被氣走了。 

 當時陳曄家跟我和陳曉說是因為她恢復記憶,記起以前埋銀子的地方,那天就是去是城挖銀子的。” 

 “這個我也可以做證,當時我也在場,陳曄家確實是這樣跟我們說的。當時陳大剛也在場,還悔辱陳曄家的,被陳曄家氣得落荒而逃。”村民陳曉也站出來為李雲作證,並把當時發生的事一五一十告訴了村民。 

 青山村的村民聽到李雲說陳大剛長得丑時,大家都一致望向人群中的陳大剛,上下打量著,一副瞭然的眼神,然後就爆發了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