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花香香6 作品

第1104章 我才是唯一繼承人

 葉蘭貞一聽就怒了。 

 “林暖暖,我今天來不是跟你商量的,我是來通知你的。” 

 “順便提醒你,你最好不要打賀明遠遺產的主意,否則,別怪我翻臉不認人。” 

 葉蘭貞繼續吼道。 

 “這恐怕由不得你。”林暖暖也吼了起來。 

 這個女人,跟夏芳一樣,要錢不要臉。 

 “那咱們就等著瞧。”葉蘭貞這麼說。 

 然而,就在葉蘭貞要轉身離開的時候,兩名身穿西裝的男女走了進來。 

 他們走到賀明遠的墳墓前,給賀明遠磕了三個頭後。 

 他倆磕頭的時候,林暖暖便主動問薄見琛:“薄少,這兩人你認識嗎?” 

 “不認識。”薄見琛搖頭,他還以為是小暖認識的,看樣子,她也不認識。 

 “那他們是誰?”林暖暖疑惑地問道。 

 不會又是來爭賀明遠遺產的吧? 

 倆人磕完頭後,男的首先發話:“請問誰是林暖暖?” 

 “我是。”林暖暖連忙回答,不由得更加奇怪了。 

 葉蘭貞是準備要走的,可是她覺得有點不對勁,於是決定先看看再走。 

 這兩個人的手上拿著公文包,看起來像是法律的,又像是律師事務所的。 

 這時,男的開始發話:“我們是燕城方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我們代表賀明遠現在宣佈他遺產繼承相關事宜的。” 

 一聽與賀明遠遺產相關,葉蘭貞連忙上前,一臉緊張地看著律師。 

 這時,男律師打開公文包,從裡面拿出一個藍色的文件夾,打開後,開始宣讀起來。 

 “遺囑。” 

 “立遺囑人,賀明遠,性別,男,民族,漢。” 

 “出生年月日,一九七零年五月初三。 

 “家庭住址:華國人民共和國燕城市東大街萬和別墅區三十八號。”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 

 “遺囑執行人,方言,姓別,男。 

 “家庭住址,華國人民共和國燕城市南郊三號。”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 

 “本人賀明遠,今年五十三歲,立遺囑的時候頭腦醒,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由於擔心本人去世後,家屬子女因遺產繼承問題發生爭執,特請方言律師事務所的方言和李婷律師作為見證人。本人在2023年4月25日於燕城市燕大街別墅區立下此遺囑,對本人名下的財產做出如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