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錦衣 作品

1110開始殺人


  錦衣衛一直在抓緊審問他們,因為落在他們身上的罪名並不只是卷宗裡的那些罪名。因為卷宗雖然經常增補一些東西進去,好方便牢牢的控制住這些官員,但是畢竟更新的速度並不及時,有些事情主宰會也未必探查得到。所以真正記錄他們犯罪證據的數量不足一半,剩下的一半就靠審訊來完成了!

  因為拿住人之後不少官員就已經崩潰了,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自己所做的事情直接交代得一乾二淨!這樣的官員倒是免受了皮肉之苦,錦衣衛也可以快速結案!

  但是有一些負隅頑抗的官員就比較麻煩了,需要從他的周邊關係先下手!但是在錦衣衛的名號和刑法之下也沒有人能堅持多久,更何況本身《百官行止錄》裡面的罪名就已經夠他們喝一壺的了!於是判決就陸陸續續的出臺了!

  第一個被判決的是山東的一個知府。這傢伙的犯罪脈絡相當清晰,罪名也很簡單!貪汙,行賄,受賄,只是銀子數額有點兒大,達到了4萬餘兩!

  按照往常來說這種罪名應該是足夠斬首了,可是類似像他這樣罪名的人太多,總不能把上千官員全部斬首,所以像這樣的罪行,還能老實認罪的官員都會從輕發落!所以他被幹脆利索的判罰了一個永流,發往西北!

  等這個判決出來,緊盯著錦衣衛的所有文官們都鬆了一口氣!在他們看來,第一個案子代表了整個審理案件的風向標!也就是說,這個知府沒死的話,下面的判罰應該不會太嚴厲!

  可是他們完全沒想過一件事,那就是文官的思維和武官的思維是不一樣的!文官會考慮所有案件的整體,按律判罰會造成多大的影響?而劉昊嘉恰恰不考慮這麼多,他之所以先審這個案子,只是因為這個傢伙的案件線索最清晰,自己交代的最徹底!

  於是就在文官們彈冠相慶的時候,第二個案子又被判罰完畢,斬首!結果讓文官們剛露出來的一絲微笑全部凝固在了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