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梧桐雨 作品

第4章 事發突然

 轟動全市的8.25殺人案終於將要提交審判了,庭審定在元月20日,農曆新年即將來臨前,地點是市中院一刑事審判廳。因這個案子社會輿論實在太大,不能再遲遲不決,所以在農曆新年前開庭審判。

 1月20日上午9點,庭審開始。當庭審進入到質證階段時,原本簡單明瞭的案件突然風向逆轉。

 法官:“請問被告李文勝,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三十五分左右,你是不是帶領陳碩、羅二娃兩人前往明新中學綁架了林秀芝?”

 李文勝:“不是綁架,是協商,她自願跟我們走的。”

 法官:“供述中你承認綁架了林秀芝。”

 李文勝:“當時我被兩位警官脅迫,他們嚇唬我,我只有承認。”

 法官:“那你說說當時的情況。”

 李文勝:“時間是對的,當時我們三人是去了林秀芝的學校,因為我妹妹被林秀芝毆打,原本是要帶兩個人去嚇唬嚇唬她,讓她跟我妹道歉。我們去到學校,將車停在校門口,進入學校後我們就找到林秀芝的班級,當時是午飯時間,看到林秀芝趴在書桌上看書,班級裡還有其他一些同學。當時我心裡也叫一個生氣,就帶著我兩個哥們進入教室,因為怕影響到別的同學學習,我們三人將林秀芝從教室裡拽了出來,把他帶到樓梯的一處拐角。我跟林秀芝說她打了我妹妹要她跟我們回去向我妹道歉,要不然我就找學校,我說這學校校長跟我們家很熟,到時候我爸讓學校給她處罰她就不能參加高考只能輟學。林秀芝當時就害怕了,可能是見我們人多,也可能是真的害怕我們找校長開除他,於是她就答應跟我們回去當面跟我妹道歉。在經過學校門口時,校裡的保安一眼就看出我們圖謀不軌,不是,是一眼就看出我們是找事兒的,於是就把我們攔下了,當時校長和學校老師也來了。林秀芝親口跟保安和老師說要跟我們出去,說找家長處理些事情。我就跟校長說原本我跟林秀芝都認識,但她打了我妹,我妹現在還在住院,我帶林秀芝去跟我妹道個歉,讓林秀芝家長來把事情解決就可以了,有說了些讓學校也就不要再為難林秀芝這類的話,於是學校就放我們出去了。”

 檢察官:“請問被告,你們帶著林秀芝出校門時被保安攔下,你怎麼就知道保安一看你就知道你們是來找事兒的?”

 李文勝頓時緊張起來,支支吾吾道:“我想是這樣的。”

 法官:“請檢察人員宣讀證人證詞。”

 檢察官:“證人:方強,明新中學安保人員。證詞:當時沒有注意有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後來接到校領導電話,讓我們攔下要出校門的三男一女。剛放下電話,我就看到有三個男的和一個女的往校門口這邊走來,其中兩個男的一邊拉住那女生胳膊,另一個男的走在最前面。我跟王凱(保安)當即上前給攔下。我問你們是幹什麼的,怎麼進的學校。最前面那男的說‘你給老子滾開,少管閒事’。這時校長也來了,還來了幾個老師。我正想上去給那目中無人的小年輕一點顏色看看,結果被校長攔下。校長跟那男的說你拉著這位女同學幹什麼?那男的指著女的說:‘她打了我妹,把我妹打住院了,我帶她出去跟我妹道歉,你們學校少管,這是我們之間的事情。’校長說:‘你是李文卓的哥?’那男的說:‘是。我還要找她家長來,肯定要有個說法’。校長說:‘林秀芝打了李文卓是不假,但李文卓也有錯在先,而且我們學校也批評教育了林秀芝。’李文勝說‘這不行,光批評教育肯定不行,必須得道歉。你不是校長嗎?我認識你,你還到我家喝過茶。’校長問林秀芝‘那你是要你家長出面解決嗎?’林秀芝點頭同意。校長說:‘好吧,但不要傷害這位學生,家長來談也好,儘快把事情解決了’。於是我就放他們幾人出了校門,自始至終,那女學生也沒說什麼話,也沒有發現有明顯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