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建立錦衣衛
第3個任務,收買或者派遣自己人去,日本日清公司、韓國三養公司,以及新加坡koka公司。
主要就是派人收集那裡的情報,查看那裡有什麼動作,及時彙報。
還有這是我擬定好的,錦衣衛的各項職務以及負責的具體方面。
其他部門的人都可以由你安排,但南鎮撫使的人選,我已經有了合適的人選。”
說
完後,朱迪銳遞過去了一張紙,上面寫著朱迪銳對於錦衣衛,這個情報部門的計劃。
【職務從上到下,分別是:
指揮使。(管理整個錦衣衛)
北鎮撫使(刺探情報、刺殺目標、收集情報……)、南鎮撫使(監察和管理內部法紀、管理人員檔案 ……)、經歷司(管理錢財、各項任務備份、各種情報備份………)。
千戶。(管理10個百戶)
副千戶。(千戶的副手)
百戶。(管理兩個總旗)
試百戶。(百戶的副手)
總旗。(管理5個小旗,大概50人)
小旗。(管理10個人)
力士。(錦衣衛基層組成部分)】
紙上就這寥寥幾個字,吳瑞奇很快就看過了一遍。
頓時就明白了,這個簡化版的錦衣衛,各項職能。
也明白朱迪銳留下南鎮撫使這個職務,是為什麼。
但是,明白了,那又如何?
難道拒絕嗎?
怎麼可能?只要自己不生出異心,南鎮撫使的職務,其實並不影響什麼。
從上面職務和職能的劃分,就可以看出,南鎮撫使的權力,全部都集中在錦衣衛的內部。
而錦衣衛又是保密性的組織,外人是察覺不到,南鎮撫使的存在。
但是在錦衣衛內部來說,南政府司又是極其重要的一個部門,它的內部監察,就像是一把達克斯之劍一般,懸在其他人的頭頂。
如果換一個說法,就像是官員和紀委之間的關係。
而南鎮撫使的人選,朱迪銳也已經想好了,南鎮撫使是必須得是,朱迪銳可以信任的人,而且得和吳瑞奇有著不同的立場。
“老闆,這組織有沒有什麼規則?”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