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藥 作品

第12章 懸賞

 “所以,你後悔……嫁給我了嗎?”

 韓禹問完,沒敢聽趙幕兮的回答。

 落荒而逃。

 答案無非兩種。

 她後悔了。

 他真能做到坦然放手?

 如果她沒後悔,他會更加內疚。

 這個夜晚,韓禹在心裡默默發了個誓。

 一年,給他一年。

 如果他還不能改變這個家,不能讓兩個孩子穩定,不能幫媳婦改善生活。

 他就大方的放手。

 第二天早上,韓禹帶兩個孩子買了各自喜歡的玩具。

 韓加一受傷,沒去道館。

 不過美術課兩個孩子都去了。

 韓禹又去了一趟療養院。

 韓母沒有半點愧疚,甚至一口咬定自己打輕了,否則趙幕兮早帶著女兒滾了,為什麼還佔著韓家。

 韓禹心裡充滿了失望。

 他特別認真地對韓母說:“媽,以後我不會再帶兩個孩子來看你了,沒有特殊事情,我也不會來了。

 幕兮是我的妻子,加一是我的女兒,你虐打她們,就是在剜我的心。

 這輩子,咱們的母子緣分就算盡了。

 除了給你送終,我一點都不想見到你。”

 韓禹說完這話,準備走,想起什麼,嘴角染上一絲苦笑,“媽,你好像忘了,咱家的房子早被你賭掉了,現在住的房子,是幕兮買的。

 你兒子是個一窮二白的混蛋。

 家?

 你哪有什麼家!”

 這是韓禹第一次埋怨母親當年做的糊塗事。

 那個時候父親剛走,他以為母親受不住精神壓力才會做出那種事。

 可這些年,一再的傷心失望,他已經看透了。

 有些人能原諒,有些人,根本無法理解。

 韓禹從療養院出去,竟然很意外地接到了派出所的電話。

 他仔細回憶了一遍自己最近的所作所為,就連打賀明簫那一拳都想到了,不至於驚動派出所。

 “韓先生啊,是這樣,”對方還挺客氣,“昨天聽了你提供的線索,案件有了很大進展,答應的懸賞肯定兌現,你隨時都可以過來辦手續了。”

 案件?

 懸賞?

 韓禹很快想起昨天給警察指路的事,當時那名警察確實給他看過懸賞信息。

 好像是一萬塊錢。

 他根本沒往心裡去。

 反正公民有配合調查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