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股權分配

 “合同的事,我待會和鹿鳴親自說。” 

 “你還有別的事情嗎?” 

 明明是合夥人,林牧的神態語氣卻如董事長,柳巧白也不覺有什麼不妥之處,她謙卑的說道: 

 “還有一件事,歌王白丁出價300萬向公司約一首在晚會上唱的歌,她指名,想要林哥你出手。” 

 300萬?晚會上的歌? 

 林牧還真有一首適合晚會上的歌,那就是《好運來》,只不過300萬賣掉《好運來》簡直是血虧,這首歌的風靡程度不用我多說,只要你不是剛出生的嬰兒,基本都聽過。 

 “你和她說,300萬,我可以把演唱權獨家代理給她五年,她同意這個請求,我就寫歌給她。” 

 柳巧白萬萬沒想到,她會收到這樣一個答覆,300萬,獨家演唱權,這是曲爹才能有的價碼,雖然林牧這個月贏了一位曲爹,但是他現在的身份還是金牌作曲人,不是曲爹。 

 這就像,一位大神作家,想要白金作家才有的合同條件。 

 就有點…… 

 不識好歹。 

 要是正常的歌曲,列如音樂選秀,決賽需要一首鎮場子的歌,300萬獨家演唱權加分紅,這個價格以金牌作曲人來說還算相對合理。 

 因為歌曲不但在決賽可以用,還可以拿去打榜,加入專輯,等一系列變現方式,300萬就想要全版權,對作曲人來說確實很虧。 

 晚會歌曲就不一樣了。 

 首先晚會歌曲是打不了榜的,沒人會特意花錢聽晚會歌,也沒人會去ktv唱晚會歌。 

 晚會歌的唯一變現方式只有在晚會上唱,對自身名氣的加成。 

 而林牧不但只願意給獨家演唱權,連分紅也不願意給。 

 講道理,柳巧白都覺得這個條件屬實過分。 

 她義正言辭的對林牧說:“好的,林哥,我這就去和對方溝通。” 

 在柳巧白走後,林牧打通了白鹿鳴的電話。 

 在一番商量後,林牧決定簽下股份轉讓協議,原因是九條凜要投資,股份要被稀釋掉,在稀釋前,白鹿鳴想多給林牧一點股份,讓林牧佔據三股東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