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魚之樂 作品

第482章 綰臂雙金環(4100)

    而此前執掌庸丘的地頭蛇朱家如今對自己亦是俯首帖耳,想來在此事上也不會給自己使什麼絆子,沒準兒還會送上一份說得過去的賀禮。

    因此立國之事並不存在什麼阻礙。

    唯一令吳良感到意外的是,這一次辭別時,曹老闆變得比以前囉嗦了許多。

    其實也沒什麼重要的指示,就是教他出門在外小心行事,什麼都東西都沒自己的命重要,萬不可因為一些身外之物至生死於不顧,不值。

    同時還告訴他,此去乃是袁紹的地盤腹地,若是不小心被袁紹捉了,一樣可以亮明身份。

    袁紹若知道他是曹老闆的女婿,便斷然不會輕易殺他,只要能保住性命不死,曹老闆一定會想辦法將他給撈回來,無非就是被袁紹要挾那麼一下,這都不是事。

    說實話,曹老闆的這番囑託聽得吳良心裡還是有那麼點小感動的,有那麼點後世上大學父母將他送上火車臨別時的感覺,就差教他在這裡不要走動,轉身去買幾個橘子了。

    可能是因為公開了吳良的這個女婿的同時。

    曹老闆的岳丈之愛也隨之激活了麼?

    “明公無需憂心,當年我便是因為怕死屢次三番動腦筋做逃兵才被貶為奴役發去了瓬人軍,那時候我怕死,如今有家有室還有一國,自是更加惜命了。”

    吳良嬉皮笑臉的說道。

    “我不是在與你說笑!”

    曹老闆板起臉來呵斥於他,而後語氣才逐漸放緩,按住他的肩膀道,“總是此行務必多加小心……其實你不去亦是沒有人強迫,正如你說的,你現在有家有室還有一國,有些事情已經不必親力親為。”

    “明公所言極是,只是這撰史不比其他,若是沒有親眼所見,親耳所聞,親身經歷,便斷然無法將其中的精髓之處記錄下來。”

    吳良點頭說道,“這是末將的一點私心與抱負,明公是有偉大抱負的豪傑,如今家大業大依舊不顧安危率軍親征,雖千萬人亦往矣,末將冒這點險與明公迎戰千軍萬馬相比可差遠了,身而為人,總是要有些追求方才無憾此生,你說是不?”

    “哈哈哈,好一個雖千萬人亦往矣,什麼話自你口中說出來,便是分外的悅耳動聽,教我沒由來的由內而外渾身舒泰。”

    曹老闆頓時笑了起來,“去吧去吧,立你的傳撰你的史追求你的抱負去吧,不過我醜話說在前頭,你如今連個子嗣都不曾有,若是死在了外面,便是旁人享你的庸丘候,佔你的庸丘國,就連曹旎亦將成為旁人之婦了,我可不會教曹旎為你守一生活寡,你自找的,怨不得旁人,自然也怨不得我。”

    “明公,末將有句話不知該不該講?”

    吳良微微一愣,拱手說道。

    “你當然可以講,不過若不是什麼好話,尤其是不入我耳編排我的話,那我便罰你。”

    曹老闆虛著眼睛說道。

    “那還是不說了,末將這便退下了。”

    吳良果斷躬下身子拱手說道。

    “對了,你那連發小弩我已細細看過,此物雖射程不遠不能在大戰時為弓手營所用,但形狀小巧便於攜帶隱藏,用來防身還是不錯的,我便不歸還你了,你回去再教人做上一支吧。”

    曹老闆又道。

    “正是獻給明公的,何須歸還。”

    吳良順勢笑道。

    曹老闆又道:“還有,走前再去見見旎兒,旎兒還有東西要送於你。”

    ……

    這一次,曹旎依舊沒有似以前一般強勢與霸道,發乎情止乎禮,全然轉了性子。

    除了此前送吳良的親手縫製的衣裳,與找人制作的皮靴,她又一臉嬌羞的送給吳良一對做工不錯的金器。

    吳良認得這金器乃是一種飾品,這時候正確的叫法應該是“臂釧”。

    同樣是這個時代成詩的《定情詩》中便有這樣一句:“何以致拳拳,綰臂雙金環。”

    意思是:我用什麼表達對你的眷戀,就用纏繞在我手臂上的金環吧。

    所以曹旎送給他的這對“臂釧”乃是定情信物。

    吳良收下了,並對曹旎表示了感謝。

    其實他收下這對臂釧的時候也覺得自己挺婊的,就像後世的許多姑娘一般,如果不喜歡追求者,就不應該去收人家的禮物,還認為理所當然,吳良對這種行為向來是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