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和同桌一起快穿 作品

第一百一十章 詭探洋樓(7)

  春老闆看了他一眼,這小孩不是挺能說的嗎?怎麼突然不開口了?

  “你現在幫我去外面,買一包山楂糕回來,春老闆說他喜歡吃,我試試看能不能討好他,順便在這裡守著,看找春老闆的人都有誰。”

  “你想摸摸看嗎?”春老闆笑問。

  “那,我們能做好朋友嗎?”許令澤不死心。

  “這個,我要好好考慮考慮,你先回家吧。”

  “如果,你從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有一天離開你了,你會恨他嗎?”

  許令澤趕忙搖頭,“不,我娘說了,別人的東西不能隨便碰。”

  這是個很關鍵的規則,不能錯過。

  “喂,小子,你怎麼不說話了?”春老闆問。

  走到門口,許令澤又突然回頭問:“春老闆,您有沒有特別喜歡吃的東西?”

  春老闆拍了拍許令澤的肩膀,像是下了逐客令。

  “我現在就去。”

  聽到這話,許令澤不禁想起了電影中的橋段。

  “好孩子,我不能收你,你走吧。”

  “您穿上這身衣服,一定能驚豔四座。”許令澤說。

  “熊清清,我被趕出來了。”

  “啊?那接下來怎麼辦?”

  春老闆說完,許令澤還是沒有說話,他只當這個小孩子沒有聽懂,無法理解他的悲傷。

  說完,他的目光看向了一旁掛著的戲服,做工精緻,上面還鑲著珍珠,只是不知道上面的珍珠是真是假。

  春老闆這麼說,許令澤也只能離開了,要不然就會讓他感到厭煩。

  戲痴都是性情中人,難怪規則說不要勸他放下,因為他太重感情,根本不可能放下。

  熊清清喝了最後一口茶,起身出了戲樓。

  她在洋樓附近逛了一圈,也沒見到有賣山楂糕的地方,只好詢問過路的大爺。

  “大爺您好,您知道咱這兒哪裡賣山楂糕嗎?”

  大爺搖了搖頭,“不知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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