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絕 作品

第 141 章 回來

黎青執和金小葉,平日裡每天給黎老根五文錢的零花錢。

這錢不多, 但也不少了,足夠黎老根去茶館喝一壺茶,再吃上一碗麵條或者兩個包子。

要是黎老根在家裡吃早飯, 還能省下一些錢。

不過黎老根自從來了縣城,有了花錢的地方,就成了個日光……這些錢在他口袋裡是過不了夜的。

有時候黎青執或者金小葉讓他幫忙買東西,多給他幾文錢,這錢他也能馬上花掉。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黎青執一直沒給他漲零花錢。

不過要去燈會玩的話……黎青執道:“爹,燈會這幾天,我每天多給你十文錢,一天給你十五文。”

“好!”黎老根喜出望外,然後道:“阿青,這十五文你分兩次給我吧,早上給我五文,晚上出門的時候,再給我十文。”

黎老根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要是黎青執把錢一次給他,他指不定上午就花光了。

“好。”黎青執答應,又跟趙小豆說,也給他十文錢的零花錢。

金小葉道:“到時候那些廟前村的女工,我也給她們一天十文錢的零花錢。”

金小葉一直沒給這些女工發過工錢,但給過幾次幾十文的零花錢。

不過她在這些女工身上,也沒少花錢就是了。不久前,她就買了布料和蠶絲回來給這些女工,讓她們給自己做新被子。

等天冷了,她還要買布料買蠶絲讓這些女工給自己做棉襖。

這些可都不便宜。

臉盆什麼的,她也都給買了,現在這些女工手上已經有了不少家當,鄉下姑娘的嫁妝都沒有這麼多。

“對,給她們一些錢,讓她們也去買點東西。”黎青執很贊同。

他們一家商量明天要去看燈會的事情,崇城縣很多人家,也都在說這事兒。

廟前村的人,對這燈會就很期待。

“聽說那燈會比廟會還熱鬧。”

“我哥昨天去看了,那裡搭了戲臺子呢!到時候還會唱戲!”

“我一定要去看看。”

“我們全家都要去。”

……

廟前村河埠頭,大家夥兒約好了,明天要一起去看燈會,然後他們就看到金柳樹坐著金桑樹的船回來了。

絕味齋的滷味不便宜,現在村裡人已經不怎麼跟金柳樹買了,只有一個媳婦兒剛生了孩子的男人,跟金柳樹買了兩個滷蛋。

大熱的天坐月子很不舒服,他媳婦兒胃口不好吃不下東西,也就這滷蛋能讓她開開胃。

“金柳樹,明天的燈會你去嗎?”村裡人問。

金柳樹道:“肯定去啊!到時候我去擺攤賣滷豆乾滷蛋!”

“那還真挺好的,肯定有很多人買。”

“我聽說很多人會去擺攤。”

“攤子多點才好呢,可以逛一逛!”

……

大家正說著,金小樹回來了。

眾人又問金小樹去不去擺攤。

金小樹道:“我不去,明兒個我有事,要去一趟府城。”

之前他們去府城的時候,就看了幾個鋪子,金小樹明天過去,會租下其中一個。

等方繡娘把鋪子打掃乾淨,請木匠做個櫃檯,再做個匾額,府城的“絕味齋”就可以開張了。

崇城縣這邊,他更是已經租好鋪子,櫃檯也已經做好。

等過幾天,他爹他娘就可以在城裡開鋪子了。

金小樹已經琢磨著要在新碼頭那邊買一塊地蓋房子,或者在城裡買個房子住了,那樣會方便一點。

“小樹,府城是什麼樣子的?”村裡人好奇地問。

他們真的很羨慕金小樹,以前金小樹就是個普通孩子,可現在呢?

他買了船,娶了一個漂亮的媳婦兒,有了孩子……他還去過府城!

金小樹挑揀著說了點在府城的見聞,而村裡人聽得津津有味的。

村裡人都這麼期待燈會,城裡人就更不用說了。

相比於村裡人,城裡人手上還是有點錢的。

他們現在已經準備好錢,就等著明天去花了!

方家的左鄰右舍,就說著這事兒:“聽說新碼頭那邊,已經掛滿了燈籠。”

“是的,掛滿了,那些燈籠上的字,還是苟縣令家的小公子寫的,去摸一摸能得到福氣!”

“那些都是普通燈籠,要說好看,那些那些鋪子做的燈籠好看!瓷器鋪就做了個特別大的蓮花燈籠放屋頂上。”

……

這些話,方母和方子薦都聽到了。

要是以前,這樣的熱鬧方母肯定會去看看,方子薦也會去。

那時候他們手上有錢,還能買些吃的喝的用的。

可現在……

方母和方子薦面面相覷,表情都有點陰鬱。

方繡娘沒出事的時候,雖然方子薦不能再讀書,為了把方子薦贖出來他們家的錢還花了個精光,但他們家的日子是過得下去的。

方繡娘能掙錢。

她不止能掙錢,還能包攬家務。

可現在方繡娘沒了。

更可恨的時候,方繡娘跳河之前,還去領了她的工錢!

也因此,在方繡娘出事後,方母和方子薦不僅被人指指點點,還沒錢花了!

方母的繡活,一直都是比不上兩個女兒的,再加上有兩個女兒幫忙賺錢……她以前其實不怎麼做繡活。

她一直跟方子薦說她含辛茹苦養大了方子薦,可實際上,方子薦是兩個姐姐在養。

現在方錦娘嫁人方繡娘沒了……他們家差點吃不上飯。

幸好方子薦的那些書值錢……方母拿出去賣掉,倒也能維持生計。

但這不是長久之計。

“娘,我們搬走吧。”方子薦對方母道。

他已經很久沒出門了,一出去就被指指點點,他受不了。

方母道:“我們手上沒錢,又能去哪裡?本來說好了讓你二姐給人當妾,人家就給你個差事,可現在你二姐沒了……”

“娘,我有本事,肯定能找到差事!”方子薦道。

“哪那麼容易啊!去了外地,租房子什麼的處處要錢……”

“在這裡難道就不要錢了?娘,我是肯定要走的,你要是不走,就在這裡待著吧!”方子薦狠了心。

方母頓時怕了:“娘走,娘跟你一起走。”

方母不想去外地,畢竟她從沒出去過。

而且她好歹是有點生活經驗的……她知道去了外地,他們的日子不一定能過好。

但方子薦一心想走……那就走吧,她兒子這麼聰明,肯定有法子養活他們娘倆。

兩人開始合計著要把家裡的東西賣掉,拿了錢走人。

接下來縣城要辦燈會,沒什麼人注意到他們,他們正好可以離開。

這個地方,方子薦真的不想再待下去了!

眨眼就到了第二天。

燈會是晚上,所以白天大家該幹嘛幹嘛,黎青執就照舊帶著三個孩子去讀書。

不過今天……李秀才的學堂裡,學生們人心浮動。

甚至就連徐啟飛,也有點心不在焉。

黎青執好奇地問了一聲,徐啟飛不好意思地開口:“我今天要去逛燈會,屈小姐也會去。”

原來如此,少年春心浮動了!

學堂裡大部分人都惦記著要去玩,但苟英不同。

他最近天天去新碼頭那邊,對燈會而期待遠不如其他人。

這會兒,他正認真讀書。

不過他認真了沒多久,等寫完先生布置的功課,他一下子就從自己的座位上蹦了起來,對幾個跟他差不多年紀的少年道:“走走走,功課做完了,我們可以去玩了!”

李秀才這學堂是有個小院子的,院子裡有一個花壇。

這些學生玩的遊戲,就是七八個孩子待在花壇裡,一個孩子待在花壇外面,然後花壇外面的這個人,要在不進入花壇的情況下,抓住花壇裡的人。

花壇裡的人被人抓住之後,就成了“花壇外的人”,也開始抓花壇裡面的人。

這群孩子跑來跑去,每天都玩得特別開心,就是李秀才花壇裡的泥被踩得特別結實,裡面連根雜草都長不出來。

幸好李秀才沒在裡面種花,而是種了兩棵棗樹。

苟英玩了一段時間門,就又被叫回來讀書……黎青執正好往外看,看到他正跟人擠眉弄眼,看著充滿活力。

這天晚上,苟英照舊跟著黎青執去金葉繡坊吃飯。

路上,苟英說個不停:“黎哥,我覺得常哥絕對是崇城縣廚藝最好的人,他做的菜太好吃了,我長這麼大,就沒吃過這麼好吃的菜。”

黎青執也覺得常瞻廚藝很好。

不過苟英有這樣的感覺,應該是因為辣椒……苟英特別喜歡吃放了辣椒的菜。

當然他也喜歡。

兩人到金葉繡坊的時候,繡坊的人正準備吃飯。

常瞻今天做了好幾個菜,苟英最喜歡的,是放了辣椒粉的豇豆炒肉,他端起盤子往自己碗裡撥了一些,然後就開始大口扒飯。

等他們吃完,就一起往新碼頭那邊走。

苟英每天都去李秀才那邊讀書,跟黎大毛他們很熟悉,黎大毛問苟英:“苟叔叔,你有零花錢嗎?”

苟英道:“大毛啊,你直接喊我叔叔就行了,別叫苟叔叔。”

苟英不喜歡他爹的原因之一,就是他爹的姓氏不好聽。

苟叔叔……聽著像是狗叔叔!

“那叔叔你有零花錢嗎?”

“什麼是零花錢?”

“就是爹孃給的,可以隨便花的錢!”

苟英道:“我爹孃不給我錢,但我有可以隨便花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