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絕 作品

第16章 縣城

之後,黎青執除了做飯以及出去遛彎鍛鍊身體,就是在家看那本《三字經》。




 他需要熟悉這個時代的文字,鞏固原主的學識。




 姚振富的這本《三字經》是印刷的,這樣印刷的書在原主以前生活的盂縣價格昂貴,但在崇城縣這邊會便宜一些。




 江南文風鼎盛,做印刷書本生意的書店非常多,書店一多,書的價格自然就下來了。




 盂縣則不同,當時整個縣城就一家書店,那裡的書不僅賣得貴,質量還不好。




 原主當時學《三字經》,用的書是原主大哥手抄的,當然原主後來也抄了幾遍,選了字跡最清晰的整理成冊給弟弟用。




 多年沒有鞏固,《三字經》後面的內容原主已經不會背了,但黎青執看了幾遍,就把這記憶撿了回來。




 至於書裡那些典故,原主對這些很感興趣,倒是全都記得,正好他能在教金小葉還有黎大毛黎二毛背書的同時,給他們講書裡的故事。




 至於認字,黎青執覺得暫時不急。




 黎大毛和黎二毛還小,至於金小葉……現在是農忙時節。




 黎青執在家待著,金小葉卻是摘下自己院子裡的蔬菜,帶著黎老根去了縣城。




 去之前,金小葉讓黎老根穿上衣服,黎老根穿是穿了,但扭來扭去覺得很不舒服:“這麼熱的天,還要穿衣服……”




 “縣城沒人打赤膊!”金小葉道。




 黎老根嘟噥:“那些縣城人就是喜歡瞎折騰。”說完,他還小聲抱怨,覺得那些城裡人看不起他。




 黎青執有點無奈。其實不說城裡人,村裡人也都看不起黎老根,這幾天他沒少看到村裡的男人拿黎老根開玩笑。




 不過抱怨歸抱怨,黎老根還是乖乖跟著金小葉去縣城。




 其實他是喜歡去縣城的,哪怕他去了縣城之後什麼都不幹,回來之後也能跟村裡人吹噓一番。




 說起來,在被金小葉帶著去縣城之前,黎老根除了兒時被父母帶著去縣城玩過,後來就再沒去過了。




 金小葉和黎老根走了半個時辰才來到縣城,進城之後,金小葉就敲開了一戶人家。




 出來開門的是個頭髮挽了個髻,白皮膚圓臉盤的中年婦人,看到金小葉,這人笑起來:“小葉,你好久沒來了,是因為農忙?”




 “王姐,不單是農忙……我男人回來了!”




 王姓婦人有些吃驚:“他回來了?”




 金小葉道:“對,回來了,他那次出門遇到劫匪把他抓走賣了,他千辛萬苦才逃回來。”




 金小葉把黎青執的情況簡單說了一下,王姓婦人就道:“阿彌陀佛,他沒事就好。”說完,這王姓婦人臉上,又出現了些許憂慮。




 五年前,金小葉走投無路,挺著個大肚子帶著東西來縣城叫賣。




 她在金家不受寵,成親前去縣城的次數寥寥無幾,當時到了縣城,都不知道要去哪裡才好,黎老根就更不用說了,他當時都傻了,就知道躲她身後。




 好在她這人一向敢做敢幹,一咬牙一跺腳,她就一家家去敲門,一個個人去問,賣自己的東西。




 她賣得不貴,這一路下來,就把東西賣光了。




 眼前這個王姓婦人,就是她在那時候認識的。




 王姓婦人的丈夫是個行腳商,他在崇城縣這邊購入布料,乘船去別處賣,再從別處買來一些東西,帶回崇城縣出售,時常一出門就是幾個月。




 此時聽了金小葉說的黎青執遇到劫匪的事情,這婦人就開始擔心起自己出門在外的丈夫來。




 金小葉也看出這婦人的擔憂了,安慰了一番,留下一些帶來的蔬菜,這才離開。




 那婦人拿了她的蔬菜想要給錢,但金小葉不肯收,只說自己就是來看看她,跟她報個平安的,不過是一點不值錢的蔬菜,不能要錢。




 那婦人到底沒把菜錢給出去,就給了金小葉一條巴掌大的魚乾,說是給黎青執補身體的。




 崇城縣離海邊不遠,就有人會專門去海邊,跟那裡打魚為生的人收鹹魚、魚乾、幹海帶之類的東西,帶來崇城縣賣。




 這些東西價格不貴,十文錢就能買一斤,乾貨又實在……城裡的人沒辦法天天吃肉,但隔上幾天蒸一條鹹魚卻沒問題。




 兩人又聊了一會兒,那婦人得知金小葉下次再來縣城要半個月後,就拿出一串錢,讓金小葉下次過來的時候,在村裡買只公雞給她帶過來,還拜託金小葉幫忙把雞殺好褪毛。




 如今市面上賣的都是活雞,但這婦人不愛殺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