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老Q 作品

第一三三章 齊國人的特權

1671年11月26日,埃及,開羅。

據說,所有的奧斯曼城市都相當於一個小伊斯坦布爾:浴室、真神廟、有頂棚的市場,一個不少。所有的城市都執行分區法,把各個社區分隔開來,夜裡尤其不準互通。市場開放時,總是人潮湧動,各種宗教的人混雜一處,各個行業協會也對所有人開放。

不過,在夜裡,市中心就像後世的大商業中心一樣關閉,警衛來回巡邏,各區的人都呆在自己家裡。陌生人幾乎沒有機會上街徘徊,犯罪也很少見,旅行者集中住在旅社。他們如果沒什麼正事,完全為自己開心而閒逛的話,經常會被人們投以狐疑的眼光。

奧斯曼人的城市似乎更重視私人生活而非公共生活,這裡鮮有像齊國城市中那般巨大的廣場、圖書館之類將私人和公共空間混為一談的建築。儘管開放的空間並非沒有,比如競技場就是一例,不過這些地方向來只是一片粗糙的、供搭帳篷或做運動之用的場地。

就像帝國的所有城市一樣,埃及行省的首府所在地--開羅的集市裡,總有一個手握大權的法官來回巡視。他知道牛肚湯的合理價格,也知道一匹棉布產自哪裡,他還要始終留神不讓小販以次充好。法官嚴格按照真神教的教義來管理市場,不允許商販謀取超額的暴利,利潤一般控制在10%以內(鬼知道他們是如何計算成本和售價),哪怕從遠方採購回來的貨物的利潤難以估算也必須受此限制。

開羅,是奧斯曼人唯二能徹底掌控在手裡的埃及城市--另一個城市是蘇伊士,因為被齊國人在數年前攻破,並摧毀了當地帕夏的統治,而被奧斯曼人順勢取得控制權。開羅城裡的民政管理極為細緻和嚴格,凡是嚴重違反法律和教義的居民都被施加最為嚴酷的懲罰。走過街道時,有很大概率會看到一具或者幾具懸掛示眾三天的“罪犯”的屍體。

在奧斯曼的境內,有許多商品是禁止出售給外國人,比如埃及的棉花就專供禁衛軍作制服用,但出於利益的驅動,這些禁令往往形同虛設,棉花仍舊會隨同很多貨物走私出去,另外還有尼羅河的亞麻,布爾薩的錦緞和絲絨、馬海毛,普羅夫迪夫的粗羊毛,埃迪爾內和薩羅尼加的猶太人生產的細羊毛、絲綢和高檔地毯等商品源源不斷地流出。

奧斯曼人在將埃及變成它的一個行省後,開羅便不可抑制地開始衰落,繁盛不再,尤其是埃及的對外貿易更是一落千丈。蓋因,伊斯坦布爾禁止歐洲商船進入埃及進行貿易活動,再加之葡萄牙人開闢了印度及東方的航路,控制了埃及與地中海區域的貿易和過境貿易。

所有這一切都導致了埃及對外貿易和過境貿易的一蹶不振,中斷了埃及與東西方各國的貿易聯繫。曾是貿易中心和各國進出口商品集散地的開羅和亞歷山大也逐漸成為蕭條和荒涼的城鎮了。

但在二十多年前,巴巴里海盜通過奴隸貿易,從漢洲大陸換來大量的工業製成品以及東方特有商品,然後在開羅中轉,使得這座衰落的城市又漸漸復甦起來。

及至齊國與奧斯曼帝國建立正式的外交商貿關係後,從漢洲、印度、波斯輸入的商品也日益增多,使得開羅成為一個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地中海沿岸的商人會來這裡購買東印度群島和印度地區的生產的香料、棉布,以及來自齊國的香水、鐘錶、玻璃、香皂(或肥皂)、瓷器、茶葉、砂糖等工業製成品。

奧斯曼人自己其實並不怎麼做生意,不過他們收生意人的稅,進出口都不例外,而且願意給任何允諾穩定供貨的國家提供貿易優惠政策。首個享受這種待遇的國家是1534年的法國,它被允許享受優惠稅率,可以買走有限的一些奧斯曼貨物,再出口它選擇的任何東西。

為了避免摩擦,法國人被賦予了治外法權,這實際上相當於奧斯曼人對其屬國使用的集體責任制。奧斯曼人說,自己管理自己,否則就共同承擔後果。別的國家很快爭相恐後提出享受優惠待遇的要求,1567年英國人得到了它,五年後荷蘭人也成功了。在十幾年前,來自漢洲大陸的齊國也獲得了這種貿易特權和治外法權。

聽說,不久前,齊國人又從伊斯坦布爾那裡取得了埃及兩座港口的租借權和蘇伊士通往開羅的築路權。此舉,這讓歐洲國家的商人眼紅不已,更為齊國與奧斯曼之間親密合作的關係而驚詫莫名。

要知道,齊國人若是在紅海沿岸獲得某處港口的管理權,那可能說明不了什麼,因為奧斯曼人在那裡的掌控力相較於一百多年前,要虛弱得多,而且紅海沿岸地區也不是奧斯曼人的核心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