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老Q 作品

第四十一章 文明和野蠻

    1660年12月20日,巴達維亞。

    在這個時期,若是論國家之富裕,經濟之繁榮,對外貿易之壟斷程度,荷蘭人稱第二,就沒有人敢稱第一。荷蘭的國民總收入比英格蘭、蘇格蘭和威爾士三地(上述地區人口規模在700萬左右)的總和還高出30%。

    在17世紀中葉,荷蘭的全球商業霸權已經牢固地建立了起來。以區區兩百多萬人口,其貿易額居然佔據了全球貿易額的一半。到了1660年,更是將其貿易額佔比幅度提高至全球海上貿易總額的四分之三。

    在波羅的海和北海,幾乎所有的船運業由荷蘭獨佔。從俄羅斯運出的農產品、毛皮、碳酸鉀和魚子,從瑞典運出的鐵、造船用的木料、蠟,都是由荷蘭轉運到法國和意大利的利沃爾、威尼斯以及其他更遙遠的銷售地。在西歐,法國對外貿易的大部分,德意志西部的貿易,歐洲南北之間的貿易,亦都掌握在荷蘭人的手裡。

    荷屬東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分別控制了歐洲與東方之間、歐洲與美洲之間的海上貿易,甚至英國與其殖民地間的商品也由荷蘭商船運輸。17世紀前半期世界各殖民地的產品、特別是東方的香料,絕大多數也都是通過荷蘭轉運到西方各國去的。

    荷蘭商人利用其掌控的數萬艘商船走遍世界的機會,同時也利用世界各地區的價格差異,進行世界性的轉口貿易,獲得了鉅額利潤。荷蘭每年轉口貿易額達9500萬至1.1億荷蘭盾。

    儘管,在數年前(1652——1654)爆發的英荷戰爭,因為準備不足,多少讓它在英格蘭面前顯得有些狼狽不堪,丟了面子,但仍舊憑藉其雄厚的全球海上力量和冠絕歐洲的財富,使得荷蘭的海上霸權得以確立。

    阿姆斯特丹是當時歐洲商業的中心,它是東方香料、歐洲糧食、油料、木材、皮毛的集散地,港內停泊的船隻經常達2000多艘。17世紀荷蘭資本積累比歐洲各國的資本總和還要多,對外投資更是英國的15倍。

    阿姆斯特丹的交易市場成為國際股票市場的中心。投資於歐洲、東印度和美洲的外國債券的資金超過3.4億荷蘭盾。英國國債的很大一部分亦掌握在荷蘭人手裡。僅以股息的形式,每年就有超過2500萬荷蘭盾從英國進入荷蘭,荷蘭還每年從法國獲得2500萬荷蘭盾,從西班牙、俄羅斯、瑞典和德意志幾個小國獲得2千萬荷蘭盾。阿姆斯特丹也成為一般銀行業務和交易的中心,營業額每年達5千萬荷蘭盾。

    而荷蘭東印度公司作為其國內一家最具影響力的殖民公司,其發展勢頭更是迅猛無比,貿易額在近十年裡,幾乎翻了兩番,達4500萬荷蘭盾(大概3.5荷蘭盾=1兩白銀),幾乎佔其國內對外貿易總額的一半。

    當梁雲安陸續從荷蘭水手和商賈的談論中,獲悉這些巨大的貿易貨幣數字和金融獲利數字時,驚得目瞪口呆。

    我的乖乖,我大清治下百姓怕是有一兩千萬吧,但朝廷每年收到的稅費也只有幾百萬兩銀子。就是這些收上來的銀子,還是各地官府刮地三尺,費盡千辛萬苦,好容易才弄來的,用以維持朝廷日常開支和養活數十萬大軍。至於欠餉、缺額、地方積欠,自我大清丟了江南失去了最大的財賦來源後,那是普遍存在的事情。要不,朝廷如何會一邊默認部分鎮守軍將,於地方自籌部分糧餉,以確保官兵的戰鬥士氣,一邊不時地朝富商大戶勸餉納捐,彌補財政虧空。

    他姥姥的,我大清竟然還比不上這個西洋番國轄下的一家對外貿易商社富裕!

    這個時節正值冬季,盛行東北季風,非常不適合北上航行。因而,梁雲安不得不暫時滯留於巴達維亞。身上攜帶的承兌銀票取出後大量現銀後,也被那些荷蘭軍官和水手勒索去了大半,最終落在口袋裡也僅剩下兩百多塊漢洲銀元。不過,節約點用的話,也能支撐到明年五六月的西南季風到來。

    為了避免被齊國人捉去,梁雲安只能接受荷蘭人的安排,寄居在荷蘭人聚居的街區。一間破舊而潮溼的小屋,竟然還要他支付每月五塊漢洲銀元的高額住宿費,儘管心裡腹誹不已,但也令他徒奈何如。

    剛開始,荷蘭人似乎對他非常感興趣,不時有穿著體面的“紳士”,或者穿的像一隻大公雞似的軍官,頻頻過來找他詢問我大清的一些事務。轄下有多少百姓,國中又多少軍隊,北方有什麼優越的港口,地方有什麼值錢的特產,生絲可以供應多少,能否大量提供價格優惠的茶葉、絲綢、砂糖,或者瓷器之類的產品……

    初時,梁雲安非常興奮,這些夷人肯定想跟我大清做買賣了。不僅想了解我大清的實力,還想知道我大清能生產什麼特產,方能大膽地前來交易。

    我大清自然是武德充沛,軍隊百萬之眾,八旗鐵騎更是戰無不勝。至於這些夷人所提到的各類物產,我大清可能、或許、大概都能生產,並且質優量大,價格優惠,欲購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