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老Q 作品

第二一零章 《建業和約》

    肉桂、丁香、肉豆蔻和豆蔻構成了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四大”名香料,而荷蘭人所控制的香料群島(今印尼馬魯古群島)也只是後三種優質香料的產地。為了獲得超高利潤,東印度公司會人為的減少香料的產量,他們迫使當地的土人,砍伐過多的肉豆蔻樹和丁香樹,禁止任何競爭者進入這片區域收購香料。他們還將每年運往歐洲的香料數量控制在一個“可控”的範圍之內,製造這種產品的稀缺性,以獲得更高的利潤。

    但是,荷蘭人的香料貿易中,卻存在一個非常致命的弱點。

    從16世紀開始,歐洲對香料的需求方面,始終是以胡椒為主要產品的,其份額佔據絕大部分。這個時期,歐洲每年對胡椒的需求約為七百萬磅(1 磅=0.45 千克),而對於荷蘭東印度公司所控制的“四大”名香料加在一起也只有一百多萬磅。

    然而,荷蘭人從未完全地控制過胡椒,原因在於胡椒是在好幾個不同的地方生產的,並不是所有的產區都由荷蘭人控制。例如,在印度東南海岸的一塊非常廣闊的產地,荷蘭人的力量只侷限在海岸,大量胡椒產自內地,不受他們控制。

    歐洲市場對香料的需求,在16世紀時,增長飛速,消費量至少翻了一番,而到了17世紀,香料的消費總量或多或少是穩定的,甚至還下降了一些。這意味著,當香料變得更便宜和更容易獲得時,就不再是財富和奢侈的象徵了。

    另外,飲食習慣地改變,也對香料的消費量有著直接的影響。當歐洲的資本主義的發展使商業階層逐漸成為一個不可小覷的社會力量。他們逐漸從封建領主的附屬品走向獨立。這時,審美情趣,起居習慣,包括飲食偏好都發生了偏轉或融合。

    以往貴族們“中世紀的東方風情”過時了。到了17世紀中後期,雖然香料貿易的實際數量已經比哥倫布時代整整翻了一倍。然而,當荷蘭人還在樂此不疲的將香料群島的香料運往歐洲時,人們早已開始對放有很多東方調味品的菜餚抱有一種摻雜著厭惡和取笑的態度,顯然大家逐漸失去了對香料的興趣。新的飲食觀念認為,食物的美味來源於它自身的性狀而不是作料。

    未來飲食習慣的改變,對荷蘭東印度公司是非常致命的。他們孜孜追求對香料的壟斷,就會變的極具諷刺意味,他們在控制著價值不斷下跌的產品,卻忽視了那些更為低廉卻最終產量更大的產品,如棉布、茶葉、咖啡,以及可可。這也為他們日後的衰敗,埋下了重要的伏筆。

    而齊天建議德林總督將他們東印度公司的產品豐富化和多樣化,一來可以適當地扶持荷蘭東印度公司,讓它為荷蘭本土創造更多的財富,間接增強荷蘭的實力,為日後對抗英國人的挑戰,奠定一些經濟基礎。二來,以齊國目前的海上運輸能力,還暫時無法將生產的商品輸往歐洲,那莫如利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強大商業渠道網絡,使其成為齊國的商品“中介者”和“代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