躍千愁 作品

第一三七章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頭扎馬尾,嘴上蓄著小鬍子的小年輕,一襲棕色斗篷當披風,身著青衫,腰懸長劍,跨騎青驄,迎風馳騁,有點風流倜儻的味道。加上他本來長的也確實還算可以,輔以這身行頭,是個女子的都會忍不住回頭看一眼。



    這能換來他莞爾一笑的滿足感,這麼瀟灑的日子,京城那些個怎麼可能留得住他。



    他暫時還沒有回玲瓏觀的打算,儘管已經對小師叔的英明產生了懷疑,不過還是認為小師叔的話有點道理,辭官離京後暫時還不能回玲瓏觀,以免把麻煩帶回玲瓏觀。



    等到造成‘阿士衡’不會再回九坡村的假象後,他才能回去,他決定在外面晃個半年或一年再回。



    半途上,腰包裡噹噹響的撞擊聲出。



    庾慶低頭看了眼,知道‘大頭’又有意見了。



    ‘大頭’不喜歡在他騎馬的時候被裝在罐子裡,因為被會顛個不停,換誰都不會覺得好受。



    不過‘大頭’也就是發表一下意見,庾慶若是不理會的話,它也不會再吵鬧。



    關鍵是吵鬧也沒用,把人給吵煩了,被人抓著罐子狠狠搖晃一通可是很難受的,某人可不是善茬。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不服軟都不行,只能是乖乖的。



    意見聽到了,庾慶心情還不錯,從腰包裡摸出金屬罐子擰開了蓋子,表示可以出來兜風了。



    一隻蟲子立刻嗡聲飛出,那飛掠速度很快,東南西北天上地下的一陣唰唰亂飛。



    火蟋蟀的速度本來就很快,當初若不是有障眼法阻礙了它的視線,憑庾慶的出手速度根本不可能抓住它,那麼多玄級修士都抓不住,他一個武級修士不取巧又怎麼可能抓住。



    又得了自由,‘大頭’有種亂飛撒歡的感覺。



    勒住它脖子的絲線已經沒有了。



    倒不是庾慶跟它相處久了有了感情不想虐待什麼的。



    問題是他不能為了一個賣不出價的蟲子,把那能賣出高價的虹絲給耽誤了。



    虹絲的價值是一絲便值一千兩銀子,花這麼多錢就為長久綁住一個不值錢的蟲子,不划算。



    前些日子碰上了合適出手的機會,他果斷把一根弓弦的十絲全給賣了,包括拴在‘大頭’脖子上的,總共又得手了一萬兩銀子。



    又賺這麼多銀子,心情美滋滋的庾慶已經看不上了‘大頭’,也懶得再綁了,關鍵一般繩子根本不可能綁住它,只能隨便了,防不住的話,愛跑就跑吧。



    結果得了自由的‘大頭’立馬逃跑。



    敢情以前的乖寶寶都是裝的,奸詐的很,跑的毫不猶豫,跑的庾慶措手不及,這他孃的是一點舊情都不念啊!



    這擺明了是時刻準備著逃跑的,一直在等機會呢,有夠隱忍。



    速度太快,庾慶一時間想抓都沒能抓住,窗戶上直接穿出一個洞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不過跑了也不可惜。



    他已經有了心理準備的。



    那狗東西吃骨頭已經不太能滿足了,嘗過了靈米的滋味後,三天兩頭還想吃點靈米換換口味的,這就是有點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