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石 作品

第406章 真朋友

    宋方圓是典型的溫城商人。

    生意是生意,朋友是朋友,界限劃的很清楚。

    苦笑著說:“溫城呈會從七十年代就開始了,說句實話,從未有過讓外地人參與的例子。”

    “昨天在我們內部會上,我被強烈反對過,但我壓制了下來。”

    有這句話就足夠了,劉義千鬆了一口氣:“感謝。”

    宋方圓又奇怪道:“老劉,我就是有些好奇,這到底是個什麼人物,竟然讓你用身家來擔保他入會。”

    “能夠做到這點,這人在南方應該不是無名之輩吧。”

    劉義千很有深意的笑了笑:‘他還真是一個無名之輩,一般人都不知道他是幹嘛的。”

    “抱歉,老宋,他的事情我不能說太多,當然了,我還是那句話,這人不簡單。”

    “未來,肯定超乎我們的想象。”

    呈會的規矩是,參與進來的人,必須要有自己匹配的身價。

    因為這涉及到了你能不能跟著一起玩下去的資格。

    具體規則是:如果此次呈會是十個人,以每人出資一百塊為例子。

    每個人出資一百塊,那就等於此次呈會一共籌集了一千塊錢。

    這一千塊錢,要在這次呈會上放出去。

    具體誰能夠拿到,那就看你們誰要錢著急,你們可以在會上報出自己的利息爭取這一千塊錢。

    然後所獲得的利息全歸攏到會長這裡,再分配到出資人手上。

    和銀行一樣,也要抵押物,這個抵押物就是我要對你知根知底。

    知道你是幹嘛的,你有多大的體量,不然你最後還不上本金利息怎麼辦?

    這就是為何呈會會非常牴觸外地人進入的原因,因為不知根不知低。

    而劉義千昨天找到宋方圓的時候,一句:我沒法告知我朋友的身份。

    這等於是打破了呈會的規矩,故而宋方圓廢了好大心思才壓制下去各方議論。

    不過,最後劉義千也做出了妥協,那就是用我劉義千的名聲,以及我在中海所有的資產做擔保。

    一旦這個錢,我介紹的人還不上,我劉義千還在這裡,我來還!

    商界,能夠做到這一點,說明劉義千真把柴進當成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