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舞陽 作品

第七百四十章 往事如煙

    女人姓王,名雲秀,比曾廣茂小一歲。

    兩家是鄰居,兩人又是相仿的年齡,暗合了古人說的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意境。

    不難猜測,兩個從小一起長大的少男少女之間,最容易產生情愫了。

    村口的老槐樹,河邊的望夫石,牛棚裡的老牛......無一不見證了兩人少年時期青澀的愛情。

    年輕男女的感情,總是那麼稚嫩,而又美好。

    可再美好的感情,也抵不過現實。

    當年,曾廣茂作為新兵即將入伍的時候,王雲秀哭著說等他兩年。

    可曾廣茂入伍還不到一年,父親就帶來了女孩嫁人的噩耗。

    當年,王雲秀的哥哥王雲山搞大了鄰村女孩的肚子,也就是王雲秀現在的大嫂劉春燕。

    那個年代,公共場合拉個手都可能被批判。

    未婚先孕,那還了得!

    紙是包不住火的,很快就被人家父母打上門來討要說法。

    擺在眼前的路只有兩條:要麼王雲山明媒正娶劉春燕;要麼劉春燕把孩子打掉,劉家順便抓王雲山去坐牢。

    坐牢,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要知道那個年代,流氓罪可還沒有取消啊!

    這罪名可大,可小。

    在那個年代,被這個罪名槍斃的罪犯可不少。

    要是劉春燕一口咬定王雲山霸王硬上弓,這個罪名定得死死的。

    所以,擺在王家人面前的,無非第一個選擇。

    既然命門被人拿捏住了,怎麼宰割,就是人家說了算了。

    劉家也沒客氣,不僅要求八抬大轎娶進門,還開了在當時算得上天價的彩禮。

    王家也是普通家庭,根本拿不出錢。

    所以,走投無路之下,王家人把主意打到了女兒王雲秀身上。

    把女兒嫁給有錢人,收一筆豐厚的彩禮,不就有錢了嘛!

    這筆賬不難算!

    父母、哥哥一起下跪哀求,親情的砝碼最終壓垮了這個女孩的堅持。

    最終,王雲秀嫁給了一個有錢的老男人。

    說嫁,都是抬舉了,王家分明是賣女兒。

    所以,曾廣茂和王雲秀兩人之間這份稚嫩的愛情也無疾而終。